概述
江西省林業廳利用外資項目辦公室繫於1990年6月經省編委批准成立(贛編髮[1990]170號),是江西省林業廳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為8名。
2003年6月省編委以贛編辦發[2003]96號檔案批准增掛“江西省林業廳招商引資辦公室”牌子;同年12月,以贛編辦發[2003]217號檔案批准增掛“江西省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管理中心”牌子,實行一套人馬三塊牌子。全辦現有幹部職工13人,其中在職職工11人,內退和退休人員2人。設有三個職能科室:項目管理科、計畫財務科、人秘綜合科。
主要職能
1、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起草全省林業利用外資發展規劃、項目實施與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程;
2、負責組織項目對上申報立項和對全省林業利用外資項目總體設計和年度施工設計的審批;
3、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項目的財務管理、物資採購和業務培訓;
4、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造林項目林分後期管理,協助省財政廳做好林業外資項目轉貸、執行協定的鑑定和還貸工作;
5、負責全省利用外資造林林木年度採伐計畫的匯總審核,還貸專項材計畫下達和還貸金收繳工作;
6、負責全省林業招商引資工作的巨觀指導、組織項目宣傳推介和協調服務。起草全省林業招商引資的政策研究、項目的統計匯總、資源建檔;
7、負責全省林業招商引資舉報申訴案件的查處;
8、負責全省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起草編制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標準、規程和管理辦法;
9、負責組織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項目對上申報立項和全省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基地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核)、實施協調;
10、負責全省工業原料林的界定、建設和管理;
11、負責全省速生豐產林和工業原料林採伐申請的初審和統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