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民福[2007]30號 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規範福利企業的資格認定和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工行為,保障殘疾人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及《民政部關於印發〈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103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江蘇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福利企業,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安置殘疾人職工占職工總人數25%以上,且殘疾人職工人數不少於10人的企業。
第三條 福利企業安置的殘疾人職工應當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註明屬於視力、聽力、言語、肢體和智力殘疾的人員,或者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殘疾人。
第四條 申請福利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依法與安置就業的每位殘疾人職工簽訂1年(含)以上的勞動契約或者服務協定,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在單位實際上崗從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複就業情況;
(二)企業提出資格認定申請前一個月的月平均實際安置就業的殘疾人職工占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25%(含)以上,且殘疾人職工不少於10人;
(三)企業在提出資格認定申請的前一個月,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實際支付了不低於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企業在提出資格認定申請前一個月,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職工按月足額繳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五)企業具有適合殘疾人職工的工種、崗位;
(六)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第五條 企業申請福利企業資格認定,應當先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提出認定申請的企業進行審查並提出初審意見,報省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認定。
第六條 企業申請福利企業資格認定時,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福利企業資格審核認定表(式樣附後);
(二)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
(三)企業與每位殘疾人職工簽訂的勞動契約副本;
(四)企業在職職工總數的證明材料;
(五)殘疾人職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
(六)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每位殘疾人職工支付工資的憑證;
(七)社保部門出具的企業為每位殘疾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
(八)殘疾人職工崗位說明書;
(九)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基本設施說明書。
第七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收到企業提交的認定申請及有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1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提出初審意見,報省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進行審核。省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收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送的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8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審核認定意見。
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審查過程中,可以提請發證機關對殘疾人證件的真實性進行審核;需要進一步核實殘疾人職工工作崗位和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基本設施等情況的,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實地核查。
第九條 省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核,對符合福利企業資格條件的,予以認定,頒發由民政部統一制訂的福利企業證書,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審核認定意見;對不符合福利企業條件的,不予認定,並對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條 福利企業實際安置就業的殘疾人職工或在職職工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先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報變更。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申報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提出意見報省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省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收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送的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仍符合福利企業資格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書面審核認定意見;對不符合福利企業資格條件的,註銷其福利企業資格,收回福利企業證書,並書面通知主管稅務機關。
第十一條 申請企業對認定機關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提出行政複議,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二條 福利企業變更法人、企業名稱、廠址和經營範圍,需先變更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後,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福利企業變更表式樣附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福利企業資格條件的,報省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省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收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送的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仍符合福利企業資格條件的,重新頒發福利企業證書。
第十三條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主管稅務機關對福利企業進行年檢。
第十四條 主管稅務機關、殘疾人聯合會提請認定機關核實單位安置的殘疾人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時,持證殘疾人屬於本省戶籍的,認定機關應在5個工作日內確認並答覆,屬於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確認並答覆。
第十五條 認定機關要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審核要求進行審核,保證審核意見的準確性和公正性,並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民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
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
《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3月28日通過並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發布 條例全文 條例解讀 辦法(草案)的說明 -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1號)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人...
領導班子 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 -
中央電化教育館
李嵐清為中央電化教育館題詞 中央電化教育館是教育部直屬的 , 主要為基礎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服務的事業單位,是我國教育信息化發展戰...
簡介 主要工作任務和職責 大事記1(1978-1999) 大事記2(2000-2004) -
江蘇省殘疾人保障條例
、鼓勵社會興辦殘疾人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和其他福利性單位,集中安排殘疾人...單位的資格進行審查認定。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做好所屬範圍內...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預防和康復 第三章 教育 -
吳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政策;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務;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全市企業軍隊...保險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統籌擬訂並實施全市機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機構設定 領導班子 行政處室 -
中國企業聯合會管理諮詢委員會
諮詢事業健康發展的社會團體、管理諮詢機構、企業和諮詢專家聯合組成...的發展,推進各地管理諮詢行業的組織建設工作,先後組織、協調各省市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及全國性行業協會分別成立了56家地方管理諮詢委員會。 進入...
機構簡介 組織建設 組織結構 會員服務 行業管理 -
會計師
1946年又先後頒布《會計師法》和《會計師檢核辦法》,對會計師資格的取得...、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註冊會計師資格,在執行...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釋義1、企業、機關中會計人員的職務名稱之一。2、舊時由...
基本簡介 制度簡介 釋義 考試科目 遠程教育 -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民眾監督。十一、經辦管理服務開展新農保...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
試點意見 新老區別 意義 基本原則 發展現狀 -
德力西集團
管理大獎十佳企業”稱號 2006年10月12日 獲得國家認定企業...下屬企業有:溫州、上海、杭州三地的德力西電氣製造基地,鑫德國際礦業集團...電氣行業的龍頭企業,擁有溫州、杭州、上海三大生產基地,下屬企業70多家...
集團簡介 組織結構 企業榮譽 發展歷程 理念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