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環境保護政策、規劃,起草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制定全省各類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點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制定全省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省範圍內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市、縣政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預警工作,協調處理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省重點流域、區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三)負責落實國家減排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管理,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組織制定和實施污染減排計畫,督查、督辦、核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負責國控和省控重點污染源總量核定和排污許可證監督管理。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按國家和省規定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對涉及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批重大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實施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源排污情況、國家和省管建設項目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環境稽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法實施處罰。組織實施排污申報核定和排污收費制度。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向省政府提出各類省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配合環境保護部對省核心設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建設和管理全省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省環境質量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擬訂地方環境標準、環境基準和技術規範。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歸口管理全省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組織協調省內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陳蒙蒙,省環保廳黨組書記、廳長。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曾任省醫藥總公司生產技術處處長,省經貿委副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二屆、十三屆省委委員。主持省環保廳全面工作,兼管人事工作。
秦亞東,省環保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鹽城市環保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省環保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省十一屆政協委員。
負責行政管理、環境監察、環境督查及黨務和作風建設工作。負責省“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辦公室、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室、環境監察局(省環境監察總隊)、機關黨委,及蘇南、蘇中、蘇北環保督查中心,廳機關服務中心。
於紅霞,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曾任南京大學環境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省環保廳廳長助理。
負責土壤環境管理、環境國際合作、固體廢物管理工作。
分管土壤環境管理處、省環境經濟技術國際合作中心(省環保利用世行貸款項目辦公室)、省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聯繫省環保產業協會。
陳志鵬,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省環保廳自然生態保護處處長、開發建設環境管理處處長、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處處長、省輻射環境監測管理站站長、流域水環境管理處處長、副巡視員。
負責規劃財務、政策法規、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生態文明建設、自然生態文明建設、自然生態保護、農村環境保護,及總量控制與排污權交易、排污許可的綜合協調工作。
分管規劃財務處、政策法規處、環境影響評價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生態文明建設處、自然生態保護處(農村環境保護處)、省生態環境評估中心(省排污權登記與交易管理中心)、省泗洪洪澤湖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江蘇鹽城國家級珍禽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廳行政審批視窗。負責省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繫省生態文明研究與促進會。
張明華,省環保廳黨組成員、環境監察局局長。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省環保廳計畫財務處處長、環境監察局局長兼省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主任、環保廳辦公室主任。
對口支援新疆工作。
王金泉,省環保廳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環保廳紀檢組組長。中共黨員,省委黨校研究生。曾任省句東勞教所政委、黨委副書記,省勞動教養工作局(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兼省東海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黨委書記,省民防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主持省紀委派駐省環保廳紀檢組工作。
潘良寶,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省環保廳科技處處長、開發建設環境管理處處長、環境影響評價處處長、省環境監測中心主任、省太湖水質監測中心站站長、副巡視員。
負責水環境管理、大氣環境管理、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和環境應急工作。
分管水環境管理處、大氣環境管理處、省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局、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聯繫省輻射防護協會。
方斌斌,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曾任省固體有害廢物登記和管理中心主任、省環保廳規劃財務處處長、省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
主持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工作。
負責環境科技、環境監測、環境信息工作。
分管科技標準處、環境監測與信息處、省環境監測中心(省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中心)、省太湖水質監測中心站、省生態環境監控中心(省環境信息中心)。聯繫省環境科學學會。
季丙賢,省環保廳副巡視員。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曾任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處長、規劃財務處處長、辦公室主任、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處長。
主持廳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工作。
協助負責環境信訪、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協助分管信訪辦公室、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省環保公共關係協調研究中心)。聯繫省環保聯合會。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規財處
法規處
科技處
環評處
土壤處
大氣處
水處
生態處
自然處
監測信息處
人事處
機關黨委
監察室
環監局
信訪辦
第一專員辦
第二專員辦
第三專員辦
第四專員辦
直屬單位
環境監察總隊監測中心
環科院
國際合作中心
宣傳教育中心
固廢中心
核安全局
生態環境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監控中心(信息中心)
應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