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後,歷任安徽都督府教育司長、省教育廳長,省黨部監察委員會委員,省通志館館長、省府委員、省臨時參議會和省參議會議長等職。在擔任省教育廳長期間,曾因反對曹錕賄選總統遭通緝。抗戰期間,協助共產黨員周松甫、余華、范治農等在屯溪成立皖南動員委員會,任副主任,在皖南各縣組織抗敵協會,建立抗戰宣傳隊、戰地服務團、抗戰劇團。曾兩次拒絕參加國民黨行政院為打內戰籌集糧食而召開的會議。晚年尤能順應歷史潮流,拒絕隨國民黨當 局去香港、台灣。
1949年4月,江(日+韋)極力勸說促成省保全司令部警保處長、屯溪留守處主任、司令方師岳(本縣靈山人)率部起義,和平解放屯溪。能詩,尤擅填詞。書法亦 佳。在主持編纂《安徽通志》,《安徽叢書》,推行新學,關心家鄉教育和地方公益事業等方面,都做了一些有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