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鄉漢和村開展革命活動;1942年在雙旺鄉負責農運工作,開展反土豪劣紳鬥爭。1943年春,任博白縣委委員;1944年秋,任博白南區區委書記。1945年春,省工委在桂東南建立博、陸、貴、興人民抗日自衛軍,江清任博白抗日自衛隊第三中隊隊長。 桂東南起義失利後,江清受黨組織委派於1946年春轉移到黃姚,在黃姚中學以炊事員身份作掩護,化名老鍾,從事地下革命活動。省工委橫縣會議後,黨組織派他回博白縣開展工作,1947年夏任粵、桂、湘邊區人民解放軍新編第十二團玫治處主任多中共博白一縣委常委等職。此期間,他經常深人民眾開展政治宣傳工作,使博白縣的革命鬥爭活動迅速發展。
1948年10月,江清在松旺的一次戰鬥中不幸被捕,於同年12月10日在玉林被國民黨反動派殺害,時年2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