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區委政法委員會(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區防範與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區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共設定五個職能辦公室。
(1)政工辦
研究掌握政法隊伍的建設情況,協助區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指導和檢查督促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紀檢、幹部和人事工作。
調查掌握政法工作動態;研究有關方針、政策問題和重大理論問題;參與有關規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工作;提出有關改革和建章立制建議。
(2)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檔案、保密、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
檢查監督政法部門執行法律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加強個案監督,協調督辦有重大影響的大、要案件、疑難案件或上級領導機關批示查辦的案件;負責信訪工作,接待控告、申訴;指導下級執法督查機構開展工作。
(3)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協調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工作,掌握分析社會安定形勢和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檢查落實維護穩定及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研究有關的方針政策重大措施和提出建議;組織綜合治理宣傳、理論研究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區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