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區農業局

一、主要職責(一)(二)具體負責江州區農業和農村工作綜合協調。 (十)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 (十一)擬定江州區農業對外開放的發展措施;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參與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一、主要職責
(一)
(二)具體負責江州區農業和農村工作綜合協調。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工作調研,提出農業和農村發展重大舉措,推動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
(三)研究提出江州區農作物生產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政策建議和重大技術措施、階段性生產管理意見並組織實施;擬定農作物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方案,制定農作物新產品開發、新技術試驗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農作物基地(項目)建設及良種繁育,指導經濟作物產業體系與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協調生產、科研與加工的關係;指導江州區農作物檢疫、品種審定、種子(苗)生產認證、種質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作物基地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擬定農業產業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協調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流通與價格、農村信貸、農業保險及農業財政補貼等政策性建議;負責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監督檢查。
(五)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和協調農村改革試驗區改革試驗;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貫徹落實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及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六)負責江州區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與規範化管理,參與組織農產品加工與流通,組織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負責指導江州區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的現代化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
(七)負責指導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建設、休閒農業、循環農業與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負責開展基本農田保護、農業資源保護和耕地質量建設工作;承擔和指導農業重大技術項目及示範區(園)建設;負責組織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等農業區域性開發工作;研究實施大型農業工程和農民增收措施。
(八)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政策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組織重大農業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農業教育與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
(九)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擬定農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和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認證、生產質量監管及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登記等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投入品質量檢測監測和執法監督管理;協助自治區農業廳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許可的有關工作;按照職責許可權,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
(十)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開展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參與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組織江州區農業植物保護工作(含植物內部檢疫)。
二強農由自治區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十一)擬定江州區農業對外開放的發展措施;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參與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二)配合和協助糖業發展部門編制江州區甘蔗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引進、繁殖、推廣甘蔗良種,有效提高單產和糖份,推進甘蔗“六化”(即良種化、機械化、智慧型化、規模化、水利化、契約化)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甘蔗科研生產項目,為甘蔗種植提供全程服務。
(十三)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十四)承辦崇左市江州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聯繫方式
辦公地址:崇左市江州區太平鎮新民路39號農業局
郵政編碼:5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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