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服務,編制全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巨觀管理,研究制訂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政策,編制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 (三)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負責在全市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依法對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實施行政管理。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四)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獎勵制度,負責辦理以市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項。(五)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企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六)負責全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高級專家的管理,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歸口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聘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的綜合管理,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負責全市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培訓工作。(七)負責全市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和統計分析工作,制定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的配套政策,指導、規範全市人才市場,綜合管理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和人才信息網路,負責全市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研究制定有關人員調配政策並實施。(八)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等相關工作。(九)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十)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等管理工作。(十一)指導全市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指導全市就業服務機構工作,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劃並實施監督,制定全市就業服務事業規劃和勞服企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十二)具體實施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綜合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負責管理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及鑑定,負責管理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行就業準入制度。(十三)負責組織實施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規則,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行使國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十四)負責和指導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勞動契約、聘用契約鑑證和集體契約審核工作。(十五)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指導企業深化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鈎、最低工資標準、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等政策,負責市屬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年薪制的實施工作。(十六)負責擬定和制定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農保等社會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制綜合科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管理、指導;負責編制、下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監督檢查人事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審批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負責事業單位法人與非法人的界定、登記、發證和年檢工作。承擔市編辦的具體日常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的綜合管理;負責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國家公務員、機關其他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競爭上崗、輪崗、一般行政職務設定、考核獎懲、職務任免、辭職辭退、調配交流等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制訂國家公務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轉業軍官接收、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轉業軍官隨遷家屬的安置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協調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獎勵制度,負責辦理以市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和表彰工作;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政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公文審核、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網路管理、提議案辦理、檔案、保密保衛、計畫生育工作;接待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公共事務、人事、勞動、工資、職稱、後勤管理等工作;綜合管理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和財務審計等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的綜合管理;負責管理協調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考試工作,負責職稱考試的資格審查、報名及考試組織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制訂繼續教育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國外智力的引進;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開發科

負責全市人才、勞動力資源的規劃、預測,管理、協調人才、勞動力市場,綜合管理人才交流機構、職業介紹機構和人才、勞動力信息網路;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承辦有關市屬單位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工作;擬定勞動就業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和推行勞動契約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依法管理勞動契約;負責特殊招工、政策性安置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參與企業改制,負責改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批工作;制訂全市就業服務事業規劃和促進勞服企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企業職工和社會勞動力的職業技能開發、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制訂職業技能人才培養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劃和實施辦法,負責技術等級考核的資格審查和報名工作,負責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工作;綜合管理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綜合指導全市技工學校、考試培訓中心、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工作,指導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工作;組織實施人事勞動、社會保險監察工作。

社會保險科

擬定和制訂全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和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職能;負責審批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負責審批企業職工延長退休年齡和離退休費的審核,負責企業職工視作繳費年限的確定;研究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和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劃;制定養老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辦法,負責調整城鎮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供養直系親屬和非因公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調整精減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參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收費標準調整工作;負責實施離退休人員和子女統籌醫療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工傷、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職工工傷認定和因工傷殘等級鑑定及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的醫療鑑定工作。

工資福利離退休科

工作職責: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監督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統發工資人員工資標準的執行情況;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審批困難補助工作;負責審批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退職,負責審批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延長退休年齡和離退休費的審核,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連續工齡和視作繳費年限的確定;做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年報工作;制訂並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鈎、最低工資標準、行業工資收入調節、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工資集體協商等政策;負責市屬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年薪制的實施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實情況。負責和指導全市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勞動契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契約鑑證和集體契約審核工作。

下屬單位

江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為江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副科(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2、管好用好社會保險基金;3、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4、負責計發企事業單位、離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負責養老金個人賬戶管理;5、負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和醫療費的報銷結算;6、負責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管理,做好工傷、生育保險等工作。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設9個職能科室:1、綜合科負責內務與後勤管理;負責公文寫作、文書收發與檔案保管;負責公務費用的財務收支管理;負責計算機管理、使用與維護,車輛使用與管理。2、基金財務科負責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財務收支管理和會計核算;報表統計。3、養老保險科負責辦理各類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城鎮自由職業者養老保險參保、中斷、轉移業務,繳費工資與養老保險費應繳額的核定,養老金計發與結算;負責養老保險參保檔案的建立與管理,個人帳戶的記載與管理;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和核發養老保險手冊。4、醫療保險科負責辦理機關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城鎮自由職業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中斷業務,繳費工資與基本醫療(大病醫療補充保險)保險費應繳額的核定,醫療費的報銷結算;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檔案的建立與管理;負責核發基本醫療保險證。5、工傷、生育保險科負責工傷、生育保險費應繳額和報結額的核定;參與工傷認定。6、退休人員管理科指導退休(職)人員社會化管理;負責提供離退休(職)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數據。7、農村養老保險科負責農村養老保險的業務管理。8、稽核科負責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的核查。9、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科 負責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參保審核、醫療保障待遇審核支付、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等日常業務經辦和管理工作。

領導班子

周中太(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局人事、財務等工作。
姜紀輝(黨組副書記、社保局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局系統黨務、社會保險、勞動能力鑑定、企業改制和企業職工退休(職)、來信來訪、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主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社會保險科。聯繫市城鄉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市勞動能力鑑定管理中心、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李再冉(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智力引進、職稱改革、工資福利與離退休管理等工作。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工資福利與離退休科。
張陽(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管理改革、軍轉幹部安置、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人才交流、職業培訓機構管理、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前期、現代服務業發展等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科、人力資源開發科。聯繫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周亞軍(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勞動關係、人事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勞動保障監察、依法行政、綜治維穩、“平安江山建設”等工作。分管仲裁科。聯繫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黎德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機關效能建設、對話平台、行政審批、機關行政事務、統籌城鄉就業、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保密工作、幸福鄉村創建以及系統工、青、婦、老幹部等工作。主持市就業管理服務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聯繫行政服務中心視窗。
毛洪青(主任科員):協助局長做好幫扶結對,聯企服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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