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負責安排市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
(五)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電力、煤炭有關標準。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低碳經濟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節能監察、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節約能源方面的具體工作。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及標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鹽業、菸草行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信息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省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定審批、無線電檢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下同)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與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連雲港”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組織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規劃;負責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和契約管理;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負責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工作;負責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熊賢材(局長、黨委副書記):主持全面工作。掛點單位:工業聯社、商貿集團、廟山開發區。朱建軍(正處級幹部):掛點單位:菸草公司。
李劼(黨委委員、正處級副局長):分管投資和技術改造科、電力協調辦、工業項目用地審批、對外經濟合作、區重大項目建設協調等。對口市經信委投資和技術改造處、工業投資促進辦、技術進步處(工業項目招商處)、生產性服務業處(工業項目協調處)、對外經濟合作處、機械裝備處、節能與綜合利用處、電力處、生化產業處、新興產業處、市聯辦、汽車產業辦、輕紡產業處。人員安排:陳浩、彭雁、劉喆。掛點電力公司、電信公司、藏龍島開發區。
丁明廣(黨委委員、正處級副局長):分管經濟運行科、中小企業發展科、軍工產業服務科、民營經濟辦、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全民創業辦、全區新型工業化目標管理、縣域經濟和華廈商城改造等。對口市經信委經濟運行處、綜合規劃處、中小企業發展處、創業促進處、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中小企業職業教育指導中心、企業信息化推廣中心、行業協會。人員安排:嚴前訓、熊春陽、夏虹(兼機關會計)。掛點單位:企業總公司、郵政局、金港新區。
蔡光棟(調研員):分管駐隊掛點、結對共建。
魏紅旗(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分管黨群、精神文明、紀檢監察、信訪穩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建設信息網上管理、政務公開、企業服務等。對口市經信委紀檢監察室、政策法規處、企業服務處。人員安排:雷玲。掛點單位:物控集團、民爆公司、鄭店黃金工業園。
劉濤(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分管工業園區管理辦公室、企業上市管理辦公室、系統內目標管理和工業經濟特色目標管理、新型工業化和南部新城規劃編制與實施等。對口市經信委工業園區處、新型工業化辦。人員安排:黃滌非。掛點單位:國資公司、大橋新區。
吳春玉(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信息科、司機班、組織人事(含老齡老乾)、綜合治理、群團組織、計畫生育、人大政協定(提)案辦理和信息產業化等。對口市經信委機關黨委、辦公室、市信息產業辦、市信息中心、政治處、工會。人員安排:祝志勝(負責機關文秘工作)、彭雁(兼機關出納)、王優、李秋、金髮家、陳宗文、張艷、左學、李文波。掛點單位:商務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科)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執行上級有關經濟工作決定、決議和指示精神,負責主任辦公會議和中心工作執行情況,做好政務督查室和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月、季、年底工作小結和總結,負責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收集整理髮布信息,做好各科室綜合協調工作,做好公文、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好機關後勤和保障工作;負責黨務和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機關政治學習、幹部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做好群團、老乾、統戰等有關部門的督導和協調工作,配合上級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抓好計畫生育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新型工業化、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參與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經批准後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定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擬訂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擬訂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調節日常經濟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具體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指導全區省、市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發展的產業和空間規劃。推進本區新型工業化轉型與升級。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動態,負責工業經濟年度目標考核工作。
(三)投資和技術改造科
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制定企業技術進步政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和技術開發機構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和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技術改造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負責編制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日常電力運行工作;承辦 “三電辦”日常工作;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促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轉化的消化創新;承擔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職責,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的監督管理及煤炭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工作;負責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推進物流業發展,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負責組織指導工業企業、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開展招商、引資、引智工作;組織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提高企業產業配套協作能力。
(四)工業和中小企業發展科
負責機械、汽車、石化、輕工、紡織、冶金、建材、磷化、鹽業、醫藥、包裝、食品等工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協調全區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研究策劃產業鏈、企業群的發展;負責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引導和規範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承擔區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建立服務全社會企業的工作體系,加強對全區大中型企業的協調服務,負責維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的工作;加強對區企業服務中心、區全民創業指導中心和區行業協會的領導和協助。
(五)信息產業科
負責落實有關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參與起草有關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負責提出全區信息產業發展戰略、信息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信息化安全管理計畫的建議,經批准後,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行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