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1995年2月,根據縣委、縣政府 《 關於改革後黨政機構設定的通知 》(汝委〔1995〕12號)和汝政辦發〔1996〕103號檔案精神,組建汝城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為縣人民政府直屬工作機構。2002年5月,汝辦〔2002〕60號)檔案精神,將汝城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更名為汝城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農辦),在縣委辦公室加掛牌子,作獨立機構運作,主管全縣農村工作。2005年6月,汝辦〔2005〕61號檔案精神,在汝城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加掛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牌子,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2011年3月,汝辦發〔2011〕4號檔案精神,中共汝城縣委辦公室不再加掛汝城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組建中共汝城縣委農村工作部,與汝城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農辦)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縣委機構序列。
縣委農村工作部(縣政府農辦)內設5個室辦,即辦公室、綜合調研室(農村政策法規體改辦)、新農村建設辦、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辦(農村基層組織辦)、縣域經濟與農村開發辦(農科教辦)。機關核定編制9名,其中行政編制8名,暫保留後勤事業編制1名。設部長(主任)1名,副部長(副主任)2名,黨組織、紀檢、工會等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2011年12月底,實有人數23人,其中在職在崗人員13人、離休1人、退休9人;實有部長(主任)1名、副部長(副主任)4名(其中兼任2名)、紀檢員1名、監察室主任1名。
下屬單位:縣農村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
單位地址: 汝城縣新行政中心A158室
郵政編碼: 424100
單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政策意見和有關措施意見,檢查監督農村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農村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指導與管理。
(二)組織研究全縣農村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農口和支農部門的工作,掌握、反映農業、農民和農村工作動態與信息,總結推介典型經驗;制定並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縣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包括農村的生產、流通、分配體制,農業投入與勞動力管理和小城鎮體制)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改革的建議;指導和協調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四)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建議,規劃、組織、協調、指導、考核全縣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參與農村小城鎮規劃和建設的有關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縣縣域經濟發展政策與規劃建議,重點抓好園區經濟、特色經濟、民營經濟的發展並組織考核。
(六)研究提出農村產業開發的政策建議,協調科教興農,協調指導農科教結合以及農村招商引資、外經外貿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整合涉農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檢查監督財政“三農”投入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八)研究提出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減負、惠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查處加重農民負擔、侵害農民合法權益重大案(事)件。
(九)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農民素質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民體育運動和農業勞動模範的評選與管理工作。
(十)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建議,指導全縣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等工作,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農村能源建設。
(十二)協助縣委及有關部門抓好縣直農口系統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指導、監督縣直農口單位對有關政策法規、工作任務的貫徹和落實。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部(辦)領導組織、協調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務、文電、信息綜合、保密、檔案、督查督辦、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離退休管理服務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抓好農業勞動模範的管理和農民體育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農村基層組織、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資金管理辦法。
綜合調研室
研究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政策建議及全縣“三農”工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負責起草有關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組織開展農村綜合調查和各類專項調查,掌握和反映農業、農民和農村動態信息,總結、推廣、宣傳農村工作先進典型經驗;負責有關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情況綜合、協調;抓好農村現代化試點工作和農村信息化建設;檢查監督農村經濟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政策法規宣傳、諮詢服務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城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有關政策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參與農村小城鎮規劃和建設的有關工作;承擔縣農村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農村改革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新農村建設辦
負責全縣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的組織、協調、綜合、指導;制訂新農村建設發展規劃,提出新農村建設政策建議;抓好新農村“示範工程”實施,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的考核,總結推廣新農村建設典型經驗;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整合新農村建設資金和涉農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檢查監督財政“三農”投入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承擔縣委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承辦全縣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協助縣委及有關部門做好縣直農口系統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工作。
縣域經濟與農村開發
研究提出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以及農村產業發展政策建議,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縣域經濟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牽頭組織全縣農產品品牌建設,協調指導農村招商引資、外經外貿工作;抓好縣域經濟和農村產業發展情況綜合、典型經驗推介,重點抓好園區經濟、特色經濟、民營經濟的發展和有關開發項目的管理;組織縣域經濟年度考核工作;承擔縣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農民素質教育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科教興農工作,協調指導農科教結合和鄉鎮農科教中心建設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五下鄉”活動;承擔縣農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