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

汕尾市公安局

汕尾市公安局是汕尾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廣東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基本信息

主要成員

李世華

職務:現任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技術偵察支隊,聯繫武警支隊工作。

林森

職務:現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分工:協助局長管理日常工作,分管指揮中心、政治處、國保支隊、禁毒支隊、消防支隊、科信科、宣傳科(政務公開辦),協助局長分管技術偵察支隊,聯繫邊檢站、森林分局工作。

吳雨潤

職務:現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經偵犯罪偵查支隊、裝備財務科、機關事務管理科、特警支隊。

李越

職務:現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出入境管理科、刑事警察支隊、網路警察支隊、法制支隊。

曾松泉

職務:現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治安巡邏警察支隊、監所管理支隊、看守所、強制隔離戒毒所。

鄭海陸

職務:現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交警支隊、警衛支隊、警察訓練支隊、警察協會。

陳烈有

職務:現任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工:分管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市公安局監察室、警務督察支隊、審計科。

直屬機構

交通警察支隊:指導、監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對策;指導、監督機動車輛安全檢驗和駕駛員的考核及機動車牌證的核發和管理;負責交通管理科技規劃和管理;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實施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負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查和追逃工作。

刑事警察支隊:負責指導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組織、協調偵破重大、特大或跨省、市、縣(區)刑事案件;負責刑事犯罪情報資料、刑事檢驗和鑑定工作;指導刑事科學技術建設;指導反恐怖、反黑等工作。

治安巡邏警察支隊: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依法組織、指導、監督和協調實施全市的戶政、居民身份證管理和頒發、出租屋和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負責特種行業、槍枝彈藥、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內部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監督、查處和直接查處“黃賭”案件、其他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維護公共治安秩序。

警務督察支隊:負責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負責指導、協助全市公安機關偵辦經濟案件,參與或直接偵辦重、特大經濟案件;負責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查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擾亂市場秩序、金融詐欺、危害稅收征管、妨礙公司和企業管理秩序、侵犯智慧財產權以及偽、變造和出售、使用假幣等犯罪活動。

技術偵察支隊:承辦和協調對重大案件的技術偵察工作。

禁毒支隊: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緝毒工作,組織、指揮對走私、製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調查、研究和偵查工作;負責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禁毒、禁種毒品工作。

網路警察支隊:負責全市計算機安全保衛和通訊保密工作,依法打擊利用計算機網路進行違法犯罪的活動,防範查處計算機信息泄密、計算機病毒及其他計算機災害事故的發生。

特警支隊:負責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負責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和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負責其他由公安特警支隊承擔的任務。

警察訓練支隊:負責公安民警的“戰訓合一”和初任培訓、專門業務與崗位培訓、警銜晉升和職務晉升培訓、知識技能更新和其他培訓。

監所管理支隊: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監管場所在押人員的監督、教育工作;指導、協調、督辦監所工作重大事項和公安監管部門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檢查、指導公安監所安全防範工作;指導監所配合辦案,深挖犯罪。

看守所:負責對在押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監規、道德、形勢和勞動教育,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在押人員的日常生活,做好防病治病工作;確保監所安全,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法對留所服刑人員進行監管和改造。

強制隔離戒毒所:負責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進行生理脫毒、心理矯治、適度勞動、身體康復;以及法律、道德教育。

內設機構

指揮中心:負責局機關的日常工作安排,接報警情,指揮、協調作戰,負責公安業務數字統計、匯總及檔案管理;負責起草綜合性、指導性的檔案、報告;負責電文、機要、保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市區110接處警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110接處警工作。

政治處: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組織人事、思想政治、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監察科: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紀律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審計科:負責對全局的經濟活動及有關經濟責任人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的財務審計工作;協助審計機關對全市公安機關實施審計監督。

法制支隊:指導公安法制建設,組織指導公安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審核勞動教養和公安行政、刑事強制措施工作;負責公安行政複議訴訟工作。

宣傳科:負責組織、指導、管理和開展公安機關宣傳工作。

出入境管理科:指導和承辦我市公民因私出國(境)的審核、審批工作;承辦本市外籍華人、華僑回國定居的審批、發證和台灣居民回內地定居的審批工作。

科技信息化科:負責科技強警工作;負責全局的有線和無線通訊工作以及管理和維修、信息通信系統建設;負責技防產品的管理、指導、監督。

裝備財務科:負責管理局機關以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的經費,監督、指導全市公安財務管理工作;計畫、調撥、保管、發放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負責本局車輛維修、保養、管理工作。

機關事務管理科:負責市局會議會務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的食堂、招待所、會議室的後勤服務工作以及局機關大院、宿舍區的衛生、綠化及設施的修葺工作。

警衛支隊:負責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省主要領導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我市召開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全市警衛工作。

信訪科:負責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負責接處市公安局人民民眾的來訪和來信工作,協調、督促信訪案件的查辦。

單位地址

地址:紅海大道汕尾市城區紅海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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