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統計制度方法的改革,完成國家和省、州統計調查任務;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確定的統計工作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全縣各部門、各鄉鎮的統計業務工作。
(三)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制定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 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和有關普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五)對縣直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報表進行統一管理。
(六)組織和推進現代化計算技術及在統計工作中開發運用,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和指導各級基層單位搞好統計基礎工作。
(七)負責組織全縣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管理、統計科研、統計宣傳,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工作。
(八)管理農村經濟調查隊、計算站,組織協調全縣農村經濟調查的貧困監測工作。
(九)負責各種普查的組織、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督查、收發、檔案、文印、政工、人事、教育、職稱、綜合協調、後勤服務等工作。
負責綜合統計、國民經濟核算專業統計工作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及諮詢服務。
負責《永順統計年鑑》、《永順統計月快報》、《永順統計提要》編輯和印刷工作。定期發表統計公報,向社會提供信息、諮詢和服務,負責全縣報表制度的管理、審批與備案工作。
負責年份為逢零的人口普查,逢一、六的基本單位普查、逢三的第三產業普查、逢五的工業普查、逢七的農業普查業務技術輔導和協調工作。
(二)社會經濟股
負責完成全縣的工業、交通、財貿、物資、勞資、能源、投資、建築業等統計專業任務和項目調查任務。
負責完成全縣的科技、勞動、人口、環保、文化專業統計工作任務和項目調查任務。
負責開展各統計專業的統計分析、統計預測,提供統計諮詢和服務,整理各專業分月、分年的統計台帳。
負責指導各鄉鎮及基層單位的統計業務工作。組織本股室各專業人員開展統計質量檢查。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
(三)法規股
負責全縣統計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本局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和治安保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