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縣文物局

永順縣文物局原為永順縣文物管理所。 2、負責本縣的文物保護、修復、鑑定、徵集、保管以及文物展覽。 5、負責本縣範圍內《文物保護法》的宣傳、貫徹、落實。

永順縣文物局原為永順縣文物管理所。成立於1980年4月,1996年9月更名為永順縣文物管理局(副科級)。現有幹部職工16人,定編6人。局下屬有王村風光館、塔臥紀念館、不二門博物館和老司城遺址管理所。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三處,(溪州銅柱、老司城遺址、湘鄂川黔革命根據地舊址)。
部門主要職能:
1、依法行政管理。
2、負責本縣的文物保護、修復、鑑定、徵集、保管以及文物展覽。
3、做好本縣的文物遺址的勘察、利用以及文物工作的研究,文物工作及文物產業的經營。
4、搞好“四有”建設和“五納入”工作以及考古、發掘、維修等各項工作。
5、負責本縣範圍內《文物保護法》的宣傳、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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