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縣教育局

(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 (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研究提出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組織、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法規;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政府及組織對本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並管理資助中國小校經濟困難學生工作。
(四)按有關規定承辦高中、國中、國小及學前階段教育各類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中等及其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工作。
(五)負責全縣普通初、高中畢業會考組考;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標準實施意見,監督執行國家制定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審、上崗培訓、繼續教育和計算機等級考試工作;負責教師調配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
(七)統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國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師範類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指導畢業生就業政策的落實。
(八)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
(九)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規劃並指導直屬單位黨建、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協調縣委組織部考察和管理直屬科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
(十)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組織安排機關政治學習;負責新聞宣傳、文秘、檔案、保密、信訪、信息、機關財務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學校穩定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管理、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中國小布局調整;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 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參與擬定全縣教育經費措籌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統計並監控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負責縣本級教育經費預決算有關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央、省、州和縣本級教育專款、各種外資和國內捐贈款;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指導全縣學校建設工作,擬定基建投資計畫;負責全縣學校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採購;負責有關稅務、財務檢查等協調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巨觀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組織制訂、執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及評估標準;歸口管理和指導中國小德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普通國中、國小、幼稚園建設的審核、審批工作;歸口管理中國小教材、配套用書和音像製品、圖書建設及現代教育技術工作;執行初、高中畢業會考和中國小競賽活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中國小布局調整、教學儀器設備、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組織落實有關保送學校、保送學生政策;負責全縣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各級各類學校的業務工作;指導並管理全縣學校德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並協調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四)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縣中、初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全縣職業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及布局調整;負責全縣職業學校、社會力量舉辦的實施學前和義務階段教育的機構設定、調整、更名工作;指導職業和成人教育教學改革;指導職業和成人教育學校德育工作;協調指導全縣農村、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及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參與職業學校和成人教育學校的設定、調整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的業務工作。
(五)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組織落實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規定;指導學校人事、教師聘任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教育系統教師、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錄用、考核、獎懲、調配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長及中層幹部考察、考核工作;協調指導教育資金會秘書處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劃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建設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的實施;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中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全縣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組織實施少量國家急需、應予保證的高等學校畢業生指令性調配計畫;做好師範類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六)督導室(加掛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負責全縣“兩基”工作的督查和學校評估;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反饋教育信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督促縣級以下人民政府增加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督促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執法;承辦縣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指導全縣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研究擬定社會力量辦學的有關政策規定。
紀檢組(監察室)
協助縣教育局和局黨組監督檢查全縣教育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抓好教育系統黨紀政紀教育,承辦本系統幹部黨員和教職工違紀案件的查處;接待並處理本系統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審計工作,維護財經紀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保障國家資產和教育經費安全,履行對教育的內部審計職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