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永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坐落於永豐縣

基本信息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名牌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負責涉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

(四)組織指導查處違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擬定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行為,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契約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契約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組織認定知名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誌;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程);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五)依法承擔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機制並監督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交流合作。

(十六)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七)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全縣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職能股(室)

辦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規股(行政服務股)、市場規範監督管理股(網路經營監督管理股)、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標準計量股、質量與信用股(認證監督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藥品監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股、醫療器械管理股。

直屬機構

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

下設分局

恩江分局、佐龍分局、沿陂分局、古縣分局、藤田分局、石馬分局、沙溪分局、工業園分局、龍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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