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簡介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永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7號)和中共永登縣委辦公室、永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縣委辦發〔2010〕44號)精神,設立永登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永登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永登縣糧食局、永登縣酒類商品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原縣鄉鎮企業管理局、原縣中小企業局)、縣糧食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2.劃入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信息諮詢職責;
3.劃入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
4.劃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的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承擔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工業信息資源開發與信息技術利用的組織協調;
2.承擔鹽業行政和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
3.承擔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
4.牽頭現代服務業發展;
5.藥品流通行業監管;
6.商務綜合行政執法;
7.二手車市場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組織實施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工業、信息化和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管資金的使用情況;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四)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電力行業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工業、信息產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承擔鹽業行政和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
(五)制訂全縣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促進內外貿合一,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商品市場體系;負責推進我縣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培育市場配置資源的運行機制,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參與全縣商品流通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等建設項目規劃和管理。
(六)負責按全縣城市總體規劃做好商務領域經營網點設施規劃的制定、管理和落實工作,並在舊城區改造、新城區和小區開發建設規劃審批中,建立由商務主管部門實行前置審批的制度;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研究和推進全縣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和產業結構調整,依法管理全縣商品進出口貿易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資和貿易促進工作。
(七)負責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制訂全縣生活服務業重點設施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商務領域“三綠工程”、“食品放心工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家電下鄉工程”;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煤炭、糧油、石油、酒類、定點屠宰、菸草、液化氣等市場的經營監督管理和市場整頓工作;指導商貿流通新興行業和特種行業的發展,負責對汽車銷售、會展業、拍賣業、舊貨業、典當業、租賃業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新興行業和特種行業的初審、資格認定及監督管理;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工作;承擔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主體的備案工作;指導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和完善商務中介機構和行業中介組織;指導全縣商務領域各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八)負責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發展;負責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審核認定與上報工作;提出循環經濟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推進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
(九)負責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縣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培訓;負責全縣煤炭經營監管和煤炭市場整頓。
(十)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和管理(除政務信息化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外),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和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財政性資金信息化建設方案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參與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
(十一)負責全縣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人才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商務和信息產業企事業單位管理、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負責指導和聯繫行業協會的工作;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開發和安置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糧食企業、市場、儲存的運行監管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融資擔保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指導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服務,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管理諮詢、技術創新等服務平台;負責做好各類扶持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好同民間商會和行業協會的協調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信息化工程建設,負責信息化產業的規劃制定和組織落實;負責信息化產業發展項目的銜接平衡;推動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化工程的組織實施,使信息服務於縣域經濟的發展。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永登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永登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永登縣糧食局、永登縣酒類商品管理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各方面的關係,制定、分解、督查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負責文秘、檔案、職稱、培訓、考核、人事、信訪工作;黨建、群團、衛生、職工政治思想、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安全保衛、社會公益等工作。
(二)工業運行股
負責縣域工業經濟的規劃制定、生產進度、統計分析、運行調度、巨觀調控、協調服務、技術培訓,工業生產安全;負責電力行業行政管理,協調解決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信息化推進股
負責信息資源開發與信息技術利用,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和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無線電;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信息化產業的規劃制定和組織落實,參與開發、利用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參與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做好信息諮詢和重大項目的諮詢服務工作。
(四)項目產業股
負責貫徹產業政策及工業新上、技改、擴建項目的招商、論證、審批、備案及建設管理;及時發布項目信息和收集項目信息,負責工業、信息化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
(五)節能降耗股
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節約、能源配置、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推進清潔生產;指導並組織實施主要用能產品能效標準,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技改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推廣套用節能環保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
(六)國企改制股
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的資產管護工作;配合職能部門的破產企業的原址開發、職工安置、遺留問題的處置等工作。
(七)商務執法和商貿流通股
負責縣域糧油、石油、煤炭、酒類、菸草、鹽業、畜禽定點屠宰等重點市場的運行監管及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巨觀管理和規範縣域社會商貿流通秩序,負責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指導商貿流通行業的業態創新。
(八)市場監管股
負責按全縣城市總體規劃做好商務領域經濟網點及市場建設規劃的制定、管理和落實工作;負責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研究擬定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典當、拍賣、舊貨以及租賃等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飲食服務業的監督管理;研究制定全縣酒店、照相、洗染、美容美髮、洗浴、修理、家政等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行業規章、規劃、技術服務質量標準;負責指導市場管理所工作。
(九)非公服務股
擬定全縣非公有制經濟、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非公企業發展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名牌創建工作;組織指導非公企業、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的教育培訓,職能技術鑑定,職稱評定,人才智力引進工作,做好同民間商會和行業協會的協調工作。
(十)糧食監管股
負責糧食市場、糧食儲存的監督管理工作以及全縣糧食市場供需、價格的統計、監測和分析。
(十一)計畫財務股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審計的政策法規;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的撥付、使用、管理和預決算工作;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全系統內國有工商和已破產、改制企業的財務管理,內部審計、資產評估,勞動工資、財務報表、機關後勤等工作。
四、人員編制
永登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永登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永登縣糧食局、永登縣酒類商品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保留事業編制16名,其中機關工勤人員編制5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