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永濟市統計局主要職責:1、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市的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全市統計調查規劃,組織領導各鎮(辦)、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2、 根據國家巨觀管理和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調查體系,按照全國統計的基層報表制度和省、市補充規定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統計調查方案和工作進程。
3、 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查各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市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4、 蒐集、整理、提供全市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監督和景氣監測,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全國各地的統計資料,對市外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對比研究。
5、 建立健全統計執法檢查制度和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制度,保障統計數據準確。
6、 統一審定、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規劃協調全市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7、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8、 研究制定全市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9、 統一組織實施統計持證上崗、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工作。
10、 受人民政府委託,管理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和各鎮(辦)統計工作站。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和統計報刊征訂工作。
11、 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國家統計局受國際組織委託的有關工作。
12、 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