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3、負責全市文化產業統計,研究制定文化產業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指導全市文化設施建設和直屬單位基建工程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行政審批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和執法隊伍的建設;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複議案件。 8、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行業)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工作。

主要職責
1、
2、研究、指導全市文化事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改革。
3、負責全市文化產業統計,研究制定文化產業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指導全市文化設施建設和直屬單位基建工程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行政審批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和執法隊伍的建設;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複議案件。
5、綜合管理全市戲劇、音樂、舞蹈、曲藝、美術、文學、電影藝術等,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製作管理和文化科技工作;組織、指導具有示範性的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6、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影劇院建設,推進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民眾性文化活動,指導少兒、老年、民族文化工作。
7、綜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館事業,檢查、督促、組織實施文物的發掘、保護和管理,負責國家、省級重點文保單位的保護管理和申報推薦工作,承擔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相關申報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行業)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工作。
9、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書、報、刊、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和內部資料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設立的審核、審批、審讀和監管。負責全市著作權工作。負責轄區內記者站的審核登記和管理工作。協助新聞管理工作。
10、歸口管理全市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聯絡與合作工作,指導、協調、管理文化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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