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老乾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調查研究
(二)負責對全區老幹部工作的督查,為區委、區政府制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政策規定提供情況和依據。、指導和協調,督促老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實,組織指導老幹部開展活動,發揮作用。
(三)指導、督促離退休幹部的黨組織建設,開展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老幹部的學習教育。
(四)負責老幹部和老幹部工作的宣傳,開展尊老、敬老、愛老活動,依法維護老幹部的合法權益。
(五)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老幹部的接待服務工作。
(六)承擔區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擔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充分發揮各種場地和設施的作用,開展老幹部事業。
(九)承辦區委和區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