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永亨銀行原名永亨銀號。一九三七年由已故董事長馮堯敬先生以忠誠信實的立業宗旨於廣州十三行創立。
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在風雨飄搖的戰爭年代,永亨輾轉遷徙湛江等地。但仍保持一貫宗旨,竭誠為客戶服務,共渡難關。
一九四五年永亨於香港重整業務。籍戰後經濟的迅速復元,永亨的業務乘時推廣開始穩步發展。1949年永亨銀號遷址十月初五街,翌年開始經營銀行業務,並於1963年改組為有限公司,漸具規模。
1972年5月20日註冊成為銀行,當時的註冊資本為500萬澳門元。1973年獲發銀行牌照,成立澳門永亨銀行有限公司。
1974年香港永亨銀號在澳門新馬路開設永亨銀號,展開澳門地區的業務。並於1976年在荷蘭園開設第一間分行,展開分行網路新頁。其後,董事會為提高日後的發展能力,於1984年12月20日,香港永亨銀行宣布完成收購該行95%以上的發行股權,馮堯敬出任兩行董事長,董事會及監事會均維持不變。
一九七三年永亨與美國紐約歐文信託公司合作經營。一九八八年歐文信託與美國紐約銀行集團合併,永亨成為集團一員。而香港永亨銀行的51%股權由美國紐約歐文信託公司擁有。該公司是美國主要商業銀行之一。因此澳門永亨銀行便由華資經營變為美華合資經營。
1985年本行開始進行全面計算機化服務,並以積極進取的經營方針,不斷推出創新產品。包括1991年推出全澳首創全計算機化的“永亨通電話理財服務”,1994推出澳門首張澳門幣信用卡等。
此後,銀行發展更是一日千里,業務興隆。
一九九三年於香港聯交所上市,並於次年被列入恆指中型成分股。
二零零四年收購浙江第一銀行。
立業宗旨
七十年來,永亨堅守「忠誠信實」的立業宗旨,積極拓展、以客為先、務求成為顧客的「首選銀行」。
企業管治
董事會已成立多個委員會,包括行政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董事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行政委員會亦已成立其他委員會,如管理委員會、授信委員會及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以監察銀行之日常業務運作。所有委員會均具有清晰之職權範圍,確保委員會適切地履行其職能。各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均規定該等委員會要向董事會匯報其決定及建議。銀行經董事會制定授予及轉授予管理層之職能,並定期進行檢討,以確保該等安排符合銀行之需要。
行政委員會
行政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檢討集團之管理及業務表現。該委員會包括行政總裁及兩名執行董事。根據董事會決議,行政委員會獲授權執行及管理集團正常銀行及相關業務活動時所需之權力及職權,具體而言包括(惟不限於):經營正常銀行及相關業務;審閱人力資源事務,包括審批薪金、薪酬及擢升等,行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除外;審閱及審批重大資開支、董事會會議議程及開展新業務等行政事務;·審閱及審批投資、全年預算案、發行資本及可轉換債務證券等財政事務;審閱上述活動相關之法律事務,就與集團有關之訴訟及聆訊委聘律師重大資開支、投資及其他需要董事會審批之建議。
授信委員會
授信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協助董事會制定集團之風險策略以管理信貸風險。委員會亦負責制定及維持集團之信貸風險管理架構,並參與大額貸款申請之審批。委員會成員包括行政總裁、三名執行董事、信貸管理處主管及風險管理處主管。管理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檢討及審批銀行之財務與業務計畫及主要業務與營運之動向。委員會成員包括行政總裁、三名執行董事、財務總監、零售銀行處主管、資訊科技處主管及營運管理處主管。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及維持有關資產負債表之結構,市場風險、交易、融資及流動資金管理,各項橫跨集團銀行業務之整體風險管理架構。委員會並向董事會提交有關之政策及指引。委員會成員包括行政總裁、三名執行董事、財務總監、司庫、零售銀行處主管及風險管理處主管。
審核委員會
銀行之審核委員會於1992年成立,成員包括四名非執行董事,李國賢博士(主席)、鄭漢鈞博士、古岸濤先生及謝孝衍先生。審核委員會定期與執行董事、財務總監、內部核數員及銀行之核數師舉行會議,以檢討財務表現,並考慮有關稽核之性質及範圍,以及內部監控、風險管理系統及條例執行制度之效率。委員會亦會討論由銀行內部核數員、銀行之核數師與及監管機構所提出之各種事項,並確保推行所有審核建議。在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方面,委員會審閱、討論並審批年度內部稽核計畫,該計畫以對集團商業活動之全面風險評估為基礎。委員會亦檢討銀行之核數師之稽核範圍。委員會在每次會議上就集團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收取內部核數員及風險管理處主管之報告。委員會亦會討論及審閱監管機構及銀行之核數師所提出之建議,以制定補救措施。
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董事提名委員會董事提名委員會於2002年12月成立,成員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國賢博士(主席)、鄭漢鈞博士及劉漢銓先生。董事提名委員會負責審閱及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任銀行所有新任董事、行政總裁、副行政總裁及集團行政人員。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於1995年成立,具有清晰之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成員包括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漢鈞博士(主席)及李國賢博士。薪酬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就銀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一切薪酬政策及架構提出建議。銀行之酬金政策旨在確保酬金水平足夠及具市場競爭力。委員會參照董事會不時議決之企業宗旨及目標,檢討及審批銀行之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按表現厘定之薪酬。在參考業務表現之同時,亦會考慮可作比較之銀行所支付之酬金(包括長期獎勵計畫)等因素。薪酬委員會須就其他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酬金建議向董事長及行政總裁諮詢,並於有需要時徵求專業意見。委員會獲提供足夠資源,以履行其職責。
個人貸款
機構名稱:永亨銀行 機構種類:小額貸款銀行貸款種類:純信用無抵押貸款 適合人群:其他職業,國有企業員工,公務員,律師,教師
貸款幣種:人民幣 貸款額度:1-50萬
貸款利率:0.90% 其它費用:無其他收費
貸款期限:12-48個月 還款方式:分期還款
辦理時間:2天 貸款用途:個人消費貸款
適合地區:深圳市,珠海市,惠州市,香港特別行政區,上海
產品介紹:
該貸款產品是永亨銀行推行的個人消費性貸款,屬於無抵押、無擔保的純信用貸款,最大貸款額度為50萬,最長貸款期限為48個月。要求申請人須在現單位工作滿半年,稅後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
產品優勢:
1、無需提供抵押物,無需提供他人擔保;
2、貸款額度最高可達50萬元;
3、貸款利率最低為基準利率上浮60%;
4、貸款期限最長達4年;
5、自申請資料完備之日起,最快5個工作日貸款即可發放。
貸款條件:
1、收入要求:稅後月收入3000元以上,需提供月打卡工資流水;
2、工作年限:在現單位連續工作滿6個月;
3、工作地點:永亨銀行產品發放所在地;
4、房產要求:擁有永亨銀行產品發放所在地房產;
5、行業要求:在職人士,暫不接受個體工商戶,私營業主申請。
申請資料:
1、有效二代身份;
2、戶口薄;
3、公司開立的收入證明;
4、近6個月工資發放的銀行流水單;
5、近3個月居住地的水電煤賬單任意一張;
6、資產證明檔案,如股票房產汽車存款基金。
分支機構
永亨銀行在香港設有總分行共43家。其全資附屬公司永亨銀行(中國)於2007年6月在深圳成立,在深圳、廣州、上海、北京、珠海和惠州設有分支行機構共13家。集團之附屬公司澳門永亨銀行,於1941年開業,在澳門設有12家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