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公債

或稱為統一債券,政府在發行這種債券時宣告,政府有權決定在合適的時候償還債務。 美國把1年以內的稱為短期債券,1—10年的為中期債券,10年以上的為長期債券。 在美國,還有一種永久性政府債券,稱為統一債券,政府在發行這種債券時宣告,政府有權決定在合適的時候償還債務。

或稱為統一債券,政府在發行這種債券時宣告,政府有權決定在合適的時候償還債務。
按償還期限劃分,可以分成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
各國劃分長、中、短期的標準不一。美國把1年以內的稱為短期債券,1—10年的為中期債券,10年以上的為長期債券。日本的標準是:2年以下的為短期債券,2—6年的為中期債券,6~15年的為長期債券,15年以上的為超長期債券。
短期政府債券是政府部門為調整當年國庫收支的季節性波動而發行的,中 期、長期政府債券則是為了解決較長期的財政收支不平衡而發行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國,短期中央政府債券稱為國庫券,而在我國,國庫券指的是長期中央政府債券。在美國,還有一種永久性政府債券,稱為統一債券,政府在發行這種債券時宣告,政府有權決定在合適的時候償還債務。永久性債券通常為永久性公債,沒有規定到期時間,即持有人不能要求清償,但可按期取得應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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