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機關是對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政府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是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機關;各級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地質礦產部門、市政管理部門、重要江河的水源保護機構,則應結合各自的職責,協同環境保護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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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2016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大會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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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頒布日期於1997年10月25日,實施日期在1997年10月25日。
條例簡介 修訂公告 條例全文 -
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已由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9月29日通過,現...
發布日期 條例全文 修訂草案 審議結果 審查意見 -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2010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本條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1...
基本信息 條例目錄 條例條款 -
水污染防治法
廣義的水污染防治法是指國家為防治水環境的污染而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有關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的水污染防治法指國家為防止陸地水(不包括海洋)污染而制定的法律...
頒布歷程 內容 -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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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已由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9月29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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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水污染防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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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規劃與監督管理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保護 -
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2000-12-01開始實施的山東省地方性法規,旨在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保證水資源的有效利用。該法規主要根據《中華人...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四章 生活飲用水源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