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人事司

六、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工資管理工作,指導部直屬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擬訂水利行業定崗定員標準。 八、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水利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監督實施。 處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水利系統人才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指導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二、負責部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公務員管理工作。
三、負責部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部管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監督工作,承辦部管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水利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標準、水利行業職業技能標準,組織指導部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五、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機構改革工作,組織指導水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水利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水利社團管理有關工作。
六、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工資管理工作,指導部直屬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擬訂水利行業定崗定員標準。
七、組織指導部直屬單位職工勞動保護、衛生保健和療休養工作,負責水利幹部人事統計工作,歸口管理部表彰獎勵工作。
八、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水利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監督實施。
九、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司 長:劉雅鳴
副司長:侯京民 曾大林 段虹
副巡視員:劉祥峰
處 室:綜合與勞資處 公務員處 幹部處(幹部監督處) 機構編制處 人才與培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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