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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水資源開發和水電建設力度加大,環境問題日益凸現,社會影響程度加深,和諧發展呼之欲出。黨中央提出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 為環境保護參與社會發展巨觀決策奠定了基礎,通過各界的努力,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電力發展方針有了較大轉變,水電發展由“十五”的“積極開發水電”調整為“十一五”的“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水電”,這是黨中央的戰略決策,是環保和水電等有關方面同志們的工作成果,是指導今後一時期水電的發展原則。2005年1月,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水電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環發[2005]13號),提出既要通過規劃環評逐步解決巨觀布局的長期問題,也要出台水電環境技術政策解決當前重點開發流域的突出問題。2005年12月召開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水環境與水生生態保護技術政策研討會研究了當前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抓住了水電水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主要矛盾,提出了解決水電和水利突出的環境保護政策建議和技術方法。這本文集匯集了會議的成果,對指導水電和水利建設環境影響評價與環境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與此同時,要加強戰略研究。“十一五”規劃綱要在資源開發領域的基本精神就是要體現“有序、有限”,通過全國四大主體功能區劃落實全方位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水電是國家不可或缺的能源資源,要以此為原則,根據本地區水電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生態狀況和經濟發展需要,結合生態功能區劃,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有序開發,保護優先”的原則,儘快編制好“十一五”水電開發規劃,確定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區域,實現在保護生態的基礎上有序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