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青協成立於2010年,六年的發展,水利青協不斷發展,部門規章制度逐步完善,協會通過組織和指導學院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為學院和學校提供志願服務,推動學院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院學生的整體素質,充分體現我院志願者的特色,加強我院學生與社會的接觸交流。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開展一系列的志願服務活動,並積極配合校青協做好校內外的志願工作,打造旨為 “ 奉獻愛心,服務社會”的青年志願者協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名稱——水利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性質——是由志願從事公益事業的有志青年組成的社團性質的組織。
第三條:原則——本協會奉行、友愛、互助、團結、進步的準則;履行“贈人玫瑰,手留余香”宗旨;通過組織和引導大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全院精神文明建設,促進 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同時,也為培育志願者自身專業水平及職業道德。本協會遵守國家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遵守社會公共道德,弘揚中華民族優良道德傳統。
第二章任務
第四條:培養青年的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
第五條:培訓青年志願者,為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
第六條:規劃、組織青年志願服務活動,協調、指導青年志願者開展工作。
第七條:豐富廣大師生業餘生活,增強社會實踐能力。
第三章志願者
第八條:志願者原則應適用於水利學院所有在校學生。
第九條:志願者入會的程式:
1、提出入會申請。
2、通過選拔成為志願者。
3、由本社團發給志願者工作證。
第十條:志願者條件:
1、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具有奉獻精神,自願加入本社團。
3、承認社團章程,能自覺遵守社團紀律。
第十一條:志願者享有的權利:
1、有對社團工作監督、建議、批評、質詢的權力。
2、有權力要求社團對任何疑問召開會議討論。
3、有權參加優秀幹部或優秀志願者的評比。
4、有退出社團的自由,但需提出申請並經過社團同意並除名。
第十二條:志願者必須履行的義務:
1、有遵守社團章程、紀律的義務。
2、有維護社團利益、榮譽的義務。
3、有按時參加志願者活動、會議的義務。
4、有服從社團決議、完成社團交給的任務的義務。
第十三條:志願者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工作證。志願者一個月內無故不參加本團 體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志願者如違反國家法律、校內各種校規制度及本社團章程的行為,社團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或取消志願者資格。
第四章 紀律
第二十條:社團紀律為本社團開展工作的基本保證,社團所有成員必須遵守。
1、遵守協會章程,維護協會利益。
2、按時出席會議、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遵守會場紀律。
3、如因故不能參加活動者,須事先向負責人請假,緊急情況可事後 說明並出示 證明。
4、社團幹部遵守社團幹部管理規定。
5、志願者履行相應義務,如長期不參加社團活動或不遵守社團有關 制度的,社 團有權將其除名。
6、志願者不得以社團活動為由違反學校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活動不準影響學校第一課堂教學,不準耽誤學校正常工作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1、上級部門、指導單位的經費支持。
2、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3、所得的正當贊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活動範圍,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在志願者中分配。
第二十六條: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水利學院有關領導的審計。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獎懲制度
青年志願者協會會員違紀處分條例(試行) :
第二十八條:為使協會制度更加完善, 進一步提高志願者的素質並使今後的管理工作更方便,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十九條:處分違紀會員應堅持實事求是、 客觀公正, 如會員本人對定案事實持有異議可提出 複查核實。
第三十條:違紀處分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勒令退出協會
第三十一條:對違紀行為給予以下處分:
1、拒絕服從會長、副會長及各部安排的志願者一次給予警告,兩次給予通報批評,三次勒令退出協會。
2、無條件拒絕服從上級安排的,不得參加“優秀青年志願者”的評定
3、召開青年志願者協會主要成員大會,無故缺席者,不得參加“優秀青年志願者”的評定。
4、違紀後拒不承認錯誤事實,受處分後無理糾纏且情節嚴重者,將給予一定的團內處分。
5、損壞協會名譽,嚴重破壞志願者形象者勒令退出協會,並公開向協會道歉。
6、志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務對象的錢物,否則將取消志願者身份,並公布全校。
7、對受到批評仍不悔改者一律作出書面檢查,情節嚴重者給予撤銷志願者身份的處罰。
評優:優秀青年志願者
1. 政治思想好,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在志願者中表現突出,能起到模範帶頭作 用。
2. 主動協助會長做好工作,做好協會內會長交給的各項工作,成績顯著。
3. 遵守校規校紀,遵守青年志願者協會規章制度。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會員大會通過和修改,並呈報上級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如有與上級部門的章程相牴觸,以上級部門的章程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本協
協會活動及風采展示
本著“奉獻愛心,服務社會”的理念,本協會先後開展和參加了多次活動,主要有:文明斑馬線活動、整理圖書館活動、金水區敬老院活動、43路公交維序活動、大河報義賣活動、、世界水日宣傳活動、關愛白血病兒童活動、幼稚園支教活動、打掃水環路活動、愛織暖冬活動、助殘聯盟活動。下面將對我們的特色活動——43公交維序活動、關愛腫瘤兒童進行介紹:
公交維序活動
活動說明:
活動主題:文明乘車,方便你我他
活動目的:維持文明有序的上車秩序,排隊上車,以提高大學生文明意識,展現我們當代大學生的文明風貌。
活動方式:以我們自製的標誌牌引導大家在哪排隊,使得乘客們節省了許多時間,讓他們感
受到秩序帶來的快樂,從而自覺遵守秩序。前面有幾個人引導公車停在何處,以便大家能夠有序上車。活動說明:公車與同學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學校周圍43路公車是同學們與外界聯繫的重要交通工具,候車時大家本應文明排隊,依次上車,可是由於人多車少座位少,同學們本身也沒有養成排隊上車的習慣,大家皆一擁而上,導致上車時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擁堵,這無疑影響了我們當代大學生的精神面貌,特別是在創建和諧社會的今天,維序活動顯得尤為重要。
關愛腫瘤兒童
活動主題:社會上關注腫瘤兒童的機構不多,對腫瘤兒童的關注度也不大,所以青協決定組織一次關愛腫瘤兒童志願活動。
協會發展方向
在活動中,我們堅持把青協活動與社會實踐、宣揚美德相結合,把參與社會服務與服務身邊同學相結合,使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充分體現了志願者們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同時通過活動培養了大學生的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全面提高了大學生的素質,並且促使大學生更好地認識社會,增強了社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同時,也激起大學生的奉獻及服務社會的熱情,向社會展示大學生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和積極進取精神,更重要的是,也培養了我們的組織實踐能力,使自己成為一個對社會更有愛心,更有責任感的人。
在精品特色活動項目上,我們將繼續堅持公交維序活動,將其打造為華水的一個品牌。此外,我們還要將活動延伸,舉辦其他一些衍生活動,如“志願者活動策劃大賽”、進入國小進行交通安全宣傳、組織幹事會員參加公益講座等等。
當然,在一系列的工作中,我們也存在著很多的不足之處,比如,活動開展與學校的溝通力度不夠,活動細節部分不夠好等等。對於工作中取得的成就,我們決不驕傲;對於工作中的不足,我們也決不迴避。希望我們在接下來的日子裡穩紮穩打,積極進取,也希望可以在志聯的統一管理下,多多與兄弟協會們多多合作,讓我們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的志願者成為文明綠城的一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