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游泳現代游泳始於英國,17世紀60年代流行於約克郡地區。1828年在利物浦喬治碼頭修建了世界上第一個室內游泳池。1837年成立世界上第一個游泳協會。1908年規定游泳必須在水池內比賽。國際標準游泳池長50米,寬至少21米,深1.80米以上。設8條泳道,每條泳道寬2.50米,分道線由直徑5~10厘米的單個浮標連線而成。運動員比賽必須站在出發台上出發(仰泳除外),出發台高出水面50~75厘米,台面積為50×50厘米。
1896年游泳被列為奧運會競賽項目時,不分泳姿,是真正的“自由式”,只有100米、500米、1200米3個項目。1900年第2屆奧運會時,將仰泳分出;1904年第3屆奧運會時,又分出蛙泳。1912年第5屆奧運會時,女子游泳被列為比賽項目。1956年第16屆奧運會,又增加了蝶泳,從此定型為4種泳姿。此後的奧運會游泳比賽發展到共有自由式、蛙泳、蝶泳、仰泳、混合泳和接力(自由式與混合泳)6大項32個小項,是奧運會僅次于田徑運動的金牌大戶。
跳水
起源於游泳運動的發展過程。5世紀時,古希臘陶瓶上已有一群男孩頭朝下跳水的描繪。17世紀,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地中海、紅海沿岸一帶的港口,盛行從岸上、桅桿上跳入水中的活動。現代跳水運動始於20世紀,1900年瑞典運動員在第2屆奧運會上表演了跳水,1904年成為奧運會比賽項目。根據起跳動作的方向和結構,可分為向前、向後、向內、反身、轉體5組。每組均有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每個動作又有不同的難度係數。根據跳水空中姿勢,可以分為A(直體)、B(屈體)、C(抱膝)、D(翻騰兼轉體)4種。有跳台跳水和跳板跳水之分。
競技跳水比賽一般設男、女跳板跳水和跳台跳水4個項目。
水上芭蕾
水上芭蕾女子項目。20世紀20年代起源於德國、英國等歐洲國家。原為游泳比賽間歇時的水中表演項目。由游泳、技巧、舞蹈和音樂編排而成,有"水中芭蕾"之稱。奧運會上,水上芭蕾只設雙人項目和集體項目兩枚金牌。
運動員們可以選擇自己的音樂伴奏,但必須按照規定做出一套動作組合。指定動作每四年由國際泳聯水上芭蕾技術委員會重新制定。雙人項目要在2分30秒內完成,集體項目要在2分50秒里完成。
水球
水球起源於19世紀60年代的英國。最初是人們游泳時在水中傳擲足球的一種娛樂活動,故有“水上足球”之稱,後逐漸形成兩隊之間的競技運動。
水球比賽是在兩隊之間進行,每隊7人。在比賽過程中,隊員門不得觸池壁或池底,要一直遊動或踩水。比賽分為四節,每節實際比賽時間7分鐘,每節比賽之間休息2分鐘。然而,由於比賽中經常出現違例或犯規,比賽常常中斷。通常一場比賽要持續65到70分鐘。
通常水球比賽使用一個標準的50米游泳池,水深要超過2米,這意味著比賽期間運動員要一直游泳或踩水。比賽區用浮繩標出。
水球運動雖被稱作“水中的足球”,但實際上水球中腳實際上是做不了什麼的。水球和足球相同之處在於:兩種運動所用的球的大小相同,目的也都是將球攻入對方的球門網窩。都需要快速、準確的傳球。球員通過傳球和帶球進攻,射門時球速極快。水球守門員可以用身體的任何部位觸球。而其它球員則不能用拳擊球。
奧運會
奧運會水上運動項目通常分為帆船、皮划艇和賽艇三大部分。
帆船
帆船比賽的特點是依靠自然風作動力,賽船的船體、裝備或運動員身體的任何部分,在按照規定的比賽航程上繞過了所有規定的標誌並觸及終點線時,該船即為結束比賽。由於帆船賽在自然條件下進行,直接受到氣象水文條件的影響,所以規定的競賽輪次可能完不成。因此,帆船比賽沒有絕對的紀錄,只有最好成績。
皮划艇
划艇、皮艇分兩大類:速度賽和急流迴轉賽。速度賽在靜水域進行,而急流迴轉賽在動水域進行。
具體小項如下:男子12項靜水項目:500米單人皮艇、500米雙人皮艇、1000米單人皮艇、1000米雙人皮艇、1000米四人皮艇;500米單人划艇、500米雙人划艇、1000米單人划艇和1000米雙人划艇;急流迴轉項目:單人皮艇、單人划艇、雙人划艇;女子4項靜水項目:500米單人皮艇、500米雙人皮艇、500米四人皮艇急流迴轉項目:單人皮艇
賽艇
賽艇(rowing)是奧運會傳統比賽項目之一。賽艇是由一名或多名槳手坐在舟艇上,背向舟艇前進的方向,運用其肌肉力量,通過槳和槳架簡單槓桿作用進行划水,使舟艇前進的一項水上運動。舟艇上可以有舵手,也可以無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