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化物中毒解毒藥

工業中使用氰化鈉(鉀)、有機氰化物(乙腈、丙烯腈)及氫氰酸均為毒性劇烈的毒物,某些化學纖維燃燒時可產生大量氫氰酸;某些植物如桃、杏、枇杷、梅、櫻桃等核仁和有些食物(如木薯、高粱桿等)均含有各種氰苷,人畜誤食可引起中毒,氰化物進入人體內釋出的氰離子(CN),很易與高鐵的酶(細胞色素氧化酶、過氧化氫酶)和高鐵血紅蛋白結合為複合物,生成氰化高鐵細胞色素氧化酶,結果引起細胞內不能利用氧,出現缺氧、發紺,救治不及時很快死亡。 氰化物中毒的治療,目的是迅速恢復細胞色素氧化酶活性,加速氰化物轉變為無毒或低毒物質,解毒藥分兩類:①高鐵血紅蛋白形成劑:亞硝酸鈉、亞硝酸異戊酯、亞甲藍。②供硫劑:硫代硫酸鈉。

藥理作用

氰化物中毒可使用高鐵血紅蛋白形成劑(如亞硝酸鈉、大劑量的亞甲藍等)結合供硫劑(硫代硫酸鈉)聯合解毒。氧化劑使部分低鐵血紅蛋白氧化為高鐵血紅蛋白,高鐵血紅蛋白中的Fe3+與CN-有很強的結合力,不但能與血液中游離的CN-結合,形成氰化高鐵血紅蛋白,使CN-不能產生其毒性作用,還能奪取已與細胞色素氧化酶結合的CN-,使細胞色素氧化酶復活而發揮解毒作用。但形成的氰化高鐵血紅蛋白不穩定,可解離出部分CN-而再次產生毒性,所以需進一步給予供硫劑硫代硫酸鈉,使其在體內轉硫酶的作用下,與CN-形成穩定而毒性很小的硫氰酸鹽,隨尿液排出而徹底解毒。

適用範圍

適用於氰化物中毒,亞甲藍還可用於亞硝酸鹽中毒,硫代硫酸鈉還可用於砷、汞、鉛、鉍等中毒。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有噁心、嘔吐、頭暈、乏力等。部分藥物靜脈注射過快可導致血壓降低。亞硝酸鈉反覆使用易導致高鐵蛋白血症。

注意事項

妊娠婦女禁用。對本類藥物過敏者禁用。亞甲藍不宜皮下及肌內或椎管內注射。皮下注射易產生注射局部壞死性膿腫;椎管內注射易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永久性損害。硫代硫酸鈉不能與亞硝酸鈉混合使用,應在亞硝酸鈉注射之後再靜脈注射。(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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