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按照人事部和建設部印發的《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的規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委員會受人事部和建設部委託,組織編寫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經人事部審定通過。考試大綱分“綜合大綱”和“專業大綱”兩部分。綜合大綱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3個科目。專業科目大綱《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共分建築、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機電、礦業、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10個專業。
圖書目錄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制說明
大綱編碼說明
考試說明
《建設工程經濟》科目考試大綱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科目考試大綱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考試大綱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科目考試大綱
考試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