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化改革對我國林業產業的影響研究

民營化改革對我國林業產業的影響研究

《民營化改革對我國林業產業的影響研究》是2010年1月1日中國輕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芳萍。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本書以林業產業民營化為分析對象,通過對民營化的理論基礎、方式、措施及林業產業民營化改革的原因、歷程的分析,深入探討了民營化改革以來我國林業產業的經濟成分即所有制結構變動狀況、不同所有制或不同產權組織之間的效益差異。

本書首先從開放的角度,系統並簡要地分析了已開發國家在實施公有經濟民營化改革中的理論基礎以及相應的改革措施,分析了我國公有經濟是否應當繼續民營化,民營化多少,如何民營化以及民營化的速度、策略、工具應當如何選擇等問題,並對公有經濟的行為與效率的關係進行了探討,然後考察了民營化改革以來我國林業產業所有制結構的變動情況。

在此基礎上,利用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數據(2001年),研究了20年來林業產業民營化改革和所產生的相應績效效果。按照現行的企業產權註冊的分類指標,通過相應的實證模型,檢驗了不同所有權因素對於林業產業效率的影響及其程度。

本書還從國有企業經濟效益、民營化改革的經濟基礎和政策導向等方面,討論了我國林業產業進一步推行民營化改革的客觀趨勢。

20多年來的民營化改革,使我國林業產業中各行業的所有制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公有產權一統天下的格局開始,非公有產權的林業經濟已經逐步地發展壯大,到今天,非公有產權林業經濟已經成為整個經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林業產業的民營化改革是必要的,民營化能帶來效率的增長。目前,民營化後所形成的各種經濟產權結構還不盡合理,對其進一步民營化仍然有潛力。對產業中仍然存在的較大比重的國有經濟來說,國有產權需要退出,以便減少其產生的消極效應,增加私有產權的積極效應。對於混合產權的股份經濟,則需要繼續調整其產權結構,降低國有股或國有法人股,提高個人資本股權的比重。這是形成合理的股權結構的重要途徑,也是促進產業效率增長的源泉。

目錄

1. 引言

1.1 研究的意義

1.2 研究現狀

1.3 研究方法與主要內容

1.4 本書的創新之處

1.5 核心概念的界定

1.5.1 民營化

1.5.2 公有企業

1.5.3 公有企業的類型

1.5.4 產權、所有權與所有制

2. 中心已開發國家民營化改革理論述評

2.1 民營化的理論基礎

2.1.1 社會哲學學派

2.1.2 貨幣主義學派

2.1.3 公共選擇學派

2.1.4新制度經濟學派

2.2 中心已開發國家民營化改革

3. 我國民營化改革理論述評

3.1 民營化幅度的理論基礎和爭論

3.1.1 以西方產權理論為基礎的徹底私有化理論

3.1.2 以西方委託代理理論、契約理論和企業家理論為基礎形成的公有企業民營化理論

3.1.3 以西方信息理論和競爭理論為基礎的公有企業民營化理論

3.1.4 以產業組織理論以及市場失靈理論為基礎的公有企業民營化理論

3.1.5 以超產權理論為基礎的公有企業民營化理論

3.1.6 以公有企業巨觀效率論為基礎的公有企業民營化理論

3.1.7 由企業比重的內生決定理論

3.2 民營化模式的理論流派

3.2.1 自發私有化模式與簡單過渡模式

3.2.2 雙軌民營化模式

3.2.3 分類民營化模式

3.2.4 股權轉債權模式

3.2.5 多元漸進模式

3.3 開放角度下我國民營化理論的評價和選擇

3.3.1 民營化幅度的理論評價和選擇

3.3.2 公有企業民營化模式理論的分析和選擇

3.3.3 我國公有(經濟)企業民營化工具的選擇

3.3.4 我國民營化的實證研究

4. 中國林業產業公有經濟民營化模式及公有經濟行為與效率的理論分析

4.1 民營化模式的理論分析

4.2 公有經濟行為與效率理論分析

4.2.1 公有林業企業的投資決策行為

4.2.2 公有林業企業對市場的壟斷行為

4.2.3 公有林業企業偏離邊際成本的定價行為

4.2.4 公有林業企業員工的惰性行為

4.2.5 公有林業企業的質量控制行為

4.2.6 政府行為與公有林業經濟運行效率

5. 中國林業產業民營化改革回顧與產業現狀考察

6. 民營化改革對林業產業所有制結構的影響分析

7. 民營化改革對中國林業產業效率的影響分析

8.林業產業進一步民營化的觀察分析

9. 結論和政策建議

10. 結束語

參考文獻

致謝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