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與民治:鄉鎮與美利堅政治的起源

民德與民治:鄉鎮與美利堅政治的起源

《民德與民治:鄉鎮與美利堅政治的起源》是2011年6月27日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民德與民治:鄉鎮與美利堅政治的起源》內容簡介:何為鄉鎮?在美利堅合眾國,人民為何如此熱愛鄉鎮?當代美國和美利堅的政治文化與鄉鎮這種組織形式有何關聯?在《民德與民治:鄉鎮與美利堅政治的起源》中,作者沿著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中研究鄉鎮的從而理解美國社會的民主制度和民情的路徑,將鄉鎮看作新大陸民眾最基本的社會組織形式,美利堅社會的最基本因子,孕育整個社會的胚胎。它不僅決定了美利堅革命和政治的保守性,保證了美國社會在牢固宗教和社會紐帶組成的有機整體之上建成,而且決定了這次革命的獨特性,它並不來自洛克等啟蒙思想家的文本,而是來自鄉民150年殖民地時期的鄉鎮生活經驗。在鄉鎮,民主是抽象的,也是具體的。

作者本書是作者在哈佛大學訪問期間寫就,除卻對美國鄉鎮制度和鄉鎮精神的考察,作者還目睹了新英格蘭鄉民大會的實況,並完整翻譯出了著名的政治學家托克維爾有關鄉鎮研究的諸多通信和當時一些重要的法律文獻,是了解美國鄉鎮生活和民主制度的佳作。

編輯推薦

1、了解美國鄉鎮生活的佳作。

2、當代美國政治和美國民主制度具體而微的考察。

作者簡介

任軍鋒:現執教於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政治學系,牛津大學聖安東尼學院(St. Antony's College)太古(John Swire & Sons)高級訪問學者(2003-2004),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Harvard Kennedy School of Government)中美富布賴特研究學者(Fulbright Research Scholar,2009-2010),主要教學和研究興趣包括:政治學理論、美國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

目錄

第一部分 《物盡其用》:物件、記憶與家庭倫理

治療的記憶

材料·計畫·展覽·記憶的交流

《物盡其用》與中國社會

家庭倫理·重構家庭·尾聲

第二部分 趙湘源:物盡其用

母親做的衣服·木板箱子裡的破衣服·公公婆婆柜子里的衣服·做衣服·綠軍裝·布和票證·再說布頭兒·李師傅做的布櫃·廢品站買的布櫃·線繩·鞋·絲棉被和棉花

團聚時的餐具·婆母的石磨和高壓鍋·天藍色的塘瓷碗·吃飯、做飯·酒

大房子、小房子、小小房子·蓋個臨時廚房·蓋棚拆棚·我們家的房子·木料·木板·椅子·床和沙發·花盆·花盆裡的土

肥皂·洗·搓板·盆和水桶·工具·鳥籠子·餐盒·瓶子蓋·宋冬的小鐵車·玩具·電視·表·兩個箱子

第三部分 訪談·觀後感·評論

宋冬和喻瑜談“物盡其用”北京展

宋冬:《物盡其用》的生活藝術

“物盡其用”:一個感人的展覽 十步

部落格觀後感(1)

部落格觀後感(2)

在MoMA觀看《物盡其用》有感戴慧思(Deborah Davis)

藝術改變生活馮博一

宋冬:物盡其用 王東

北京生活元素的合集 霍蘭·科特(Hollandcotter

文摘

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托克維爾將鄉鎮作為考察美國民主制度和民情的起點,在他看來,鄉鎮是新大陸民眾基本的社會組織形式,它是美利堅社會的基本因子,是孕育整個社會的胚胎。自由人民的力量感寓於鄉鎮:“鄉鎮制度對於自由相當於初等學校對於傳播知識的重要性;它使人民對自由伸手可及,感同身受;它使人們學會和平地實踐自由,並習慣於自由。”在新英格蘭,鄉鎮制度最先趨於成熟,構成了一個的整體,“政治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誕生於鄉鎮,你甚至可以說每一個鄉鎮儼然一個獨立王國。”新英格蘭的鄉鎮“為聯邦其它地區提供了典範,並逐步成為其它地區的標尺。”那裡的人民之所以熱愛鄉鎮,“與其說是由於那裡是他們的出生的地方,還不如說在他們心目中,鄉鎮是其置身其中的一個自由且強有力的法團有機體(corporation libre),使其正常運轉,麻煩再多也值得。”新英格蘭人民依戀鄉鎮,因為它“給予他們力量感和獨立感;他們熱衷於鄉鎮,因為他參與鄉鎮的領導事務;他們熱愛鄉鎮,因為他們不會因為自己不走運而心生怨妒。鄉鎮寄託著他們的理想和未來;鄉鎮生活中的每一事件他們都是親歷者;在這一可以伸手可及的有限空間,他們參與治理社會。對於這些,他們習以為常,否則的話,要自由只有革命,他們的精神貫穿其中,熱愛秩序,領悟權力之間的和諧,並最終對自己承擔義務和享受權利的性質形成了清晰而符合實際的觀念。”

也正是150年殖民地時期形成的鄉鎮生活經驗,決定了十八世紀美利堅革命深層的保守性,它的目標在於捍衛久已形成的以鄉鎮為載體的民主習慣:人民主權、對不當統治的反抗權、無代表權不納稅、被統治者的同意、社會公約、自然權利、權力之間的鉗制平衡……,這一系列現代政治學理和觀念與其說出自洛克等啟蒙思想家的文本,還不如說是鄉民生活經驗的長期積累在管理領域的折射。《獨立宣言》所宣示的“自明真理”之所以能夠激起各殖民地人民強烈的精神共鳴,並非他們對某種時新觀念或意識形態的情有獨鍾,而是基於對《宣言》所列舉的英王對殖民地人民所犯下的種種“罪狀”的感同身受。可以說,美利堅獨立革命的烽火首先從鄉鎮(波士頓、康科德、萊剋星頓)點燃,並在鄉鎮聯合行動中逐步形成燎原之勢:“不列顛帝國1774年‘不可容忍法令’(Intolerable Acts)中針對鄉民大會的禁令直接威脅到康科德(Concord)民眾的政治準則(canons),該禁令將取締鄉民大會這一幫助建立地方共識的基本手段,從而導致殖民地民眾的反抗。最終,鄉鎮民眾毅然訴諸戰爭,捍衛他們藉以達成和平與和諧的固有模式,在整個戰爭期間,這些模式一以貫之,並在每一關鍵時刻左右著革命的方向。”1780年,在麻薩諸塞,新的邦憲條款的制定可以說是參加制憲大會(convention)的代表與他們各自所代表的鄉鎮民眾不斷討論斟酌的結果,其中大、小鄉鎮之間圍繞邦議會代表權、行政職位的設定、司法權的地位、邦與各鄉鎮之關係等現實議題的爭論正是七年後費城合眾國立憲大會的基礎和“預演”。可以說,美利堅革命實質上是一場上層的制度革命,它旨在剔除以英王為代表的與美利堅民情相悖離的貴族統治模式,並在殖民地鄉鎮自治的基礎上建立一種全新的、能夠捍衛這種政治生活方式的制度。因此,美利堅革命不是草根革命,它只觸及盟邦乃至聯邦的制度,其目標在於捍衛地方社會業已習慣的民情,這也決定了美利堅革命的獨特性。 美利堅革命的首要目標在於捍衛殖民地業已形成的社會秩序,而非改變甚或顛覆這種秩序,它旨在“捍衛正受到腐敗政體威脅的政治自由,在原則上確立業已存在的自由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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