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本書原著楊建華先生系台灣地區民事訴訟法權威學者,兼通理論與實務,於各大學法律系講授民事訴訟法逾二十五載。本書系其將平日授課內容,撰寫成書,作為個人授課之參考書,以精要為主,故稱為“要論”,內容言簡意賅,不但為法律系初學者主要參考著作,台灣地區有關民事訴訟法論著,亦莫不以為重要參考。楊建華先生於1998年謝世之後,台灣地區民事訴訟法分別於1999年、2000年、2003年及2009年多次大幅修正,鄭傑夫先生遵楊建華先生遺願,為之增補修訂。
作者介紹
楊建華(1927—1998), 1927年出生於江蘇省淮安縣,台灣地區司法官訓練所第一期第一名結業。 曾任徐州地方法院書記官、江西九江特種刑庭書記官。台灣地區一、二審民、刑庭法官及庭長,司法行政部參事、主任參事、主任秘書及刑事司司長、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副秘書長,第四屆、第五屆大法官主要著作有《民事訴訟法新論》(與王甲乙、鄭健才合著)、《民事訴訟法實務問題研究》、《問題研析民事訴訟法》、《商事法要論》、《票據法要論》、《公司法要論》、《刑法總則之比較與檢討》、《大陸民事訴訟法比較與評析》。
鄭傑夫, 1954年生,中興大學法律系(現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政治大學法律學院研究所碩士班畢業,1977年司法官考試及格,1981年律師考試及格。1983年初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歷任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現任台灣地區“最高法院”法官。1997年兼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講師,講授民事訴訟法;2011年起兼任東吳大學碩士班教授,講授公司重整與破產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