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書予

段書予

中共黨員,大學法律本科。1988年10月考取律師資格。1993年——1995年在原河南省第三律師事務所執業。2005年在公務員崗位提前退休,加盟律師事務所。

基本信息

社會經驗豐富,為人正直、善良、真誠,辦案認真負責,敢於伸張正義,維護法律尊嚴。曾辦理多起糾正錯案。其中有許昌市柯一文訴臨潁縣公安局違法插手柯與臨潁縣紡織廠經濟糾紛、非法限制柯人身自由行政賠償案,許昌市韓洪印訴許昌捷運分局追索撫恤金案,新密市牛店鄉冉得安保全財產被法官擅自解凍並轉給案外人使判決不能執行案,《法制世界》、《人大建設》、《民主與法制》均有報導。曾為新鄭市王景祥五年申訴提供法律援助。自1995年為封丘縣程相善訴新鄉市政府行政賠償案提供法律援助至今,河南省高級法院2009年5月底作出要求新鄉市政府補償程17萬餘元的終審判決。2001年,為城市居民電力一戶一表改造被迫交費問題訴至法院,並於2002年1月31日在《南方周末》發表《一戶一表改造是否該由用戶掏錢?》一文,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全國引起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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