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殘疾人公交卡
定義
株洲殘疾人公交卡 ,是專門為殘疾人免費乘坐部分公交而製作的一種愛心卡(IC卡),此卡在2011年3月制定,在4月已經申請了此卡的殘疾人,在2011年6月初可以領卡。
使用人群範圍
有株洲市四區中任何一個區戶口的殘疾人,株洲市四區包括:市荷塘區(包括雲龍示範區)、蘆淞區、天元區、石峰區。
免費乘車範圍
除株洲公交公司與公路客運企業聯合經營的線路(如7路、T7路)以及旅遊線路以外的所有株洲公交線路車倆
辦卡流程
辦卡申請
申請辦理殘疾人公交卡,由用戶(殘疾人)至所屬區或村的殘聯預約辦卡。辦卡時需帶殘疾人1寸免冠同底(同底:一樣的底片)彩照2張(背面寫上本人姓名),身份證、殘疾人證複印件,由各區殘聯統一收集整理後與公交公司銜接,公交公司每季度末安排人到各區殘聯集中辦理。制卡周期為30天(初次辦卡統一安排)。
辦卡費用
殘疾人公交卡初次統一辦卡費用由市殘聯承擔,補辦需自付成本。
領卡
殘疾人公交卡辦理和製作完成後,由公交公司統一發放,用戶本人或家屬帶用戶二代身份證到公交公司指定地點:株洲市公交IC卡客戶服務中心交驗身份證領卡
卡片使用
使用
殘疾人公交卡記名、掛失,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他人,嚴禁交易。在有人售票車上時應主動將貼有照片的一面向駕駛員展示,在無人售票車上應主動刷卡。株洲公交公司抽查是不是本人使用的,如果不是,有權當場沒收,並將卡記入黑名單,同時取消殘疾人公交卡用戶當年和次年的優待資格。
掛失
殘疾人公交卡如不慎遺失,用戶或監管家屬有義務於3日內到株洲公交售卡充值網點(任何一個均可)辦理掛失手續。卡遺失如不及時按要求掛失,則視作惡意遺失,會取消殘疾人公交卡用戶當年和次年的優待資格。
遺失補辦
殘疾人公交卡遺失的用戶可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到株洲公交IC卡客戶服務中心辦理補卡,補卡需交納工本費:15元/張。補辦卡期限為10天一周期,固定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在2月時:28日)領取補辦的新卡。
故障卡處理
遇到殘疾人公交卡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用戶可持故障卡和身份證原件前往株洲公交IC卡客戶服務中心辦理。一年內因卡質量原因損壞的免費更換新卡,因打孔、分層、泡水、斷裂等人為原因損壞的需要更換新卡的用戶,視作補辦卡處理,用戶需支付:換卡工本費:15元/張。
退卡
殘疾人公交卡不辦理退卡。
有效期及年審規定
1、殘疾人公交卡每兩年審一次。年審日期定為每年的4月10日至6月30日。年審後有效期為一年,逾期不辦理年審者,殘疾人公交卡(IC卡)將自動停止使用。
2、年審須憑殘疾證原件、殘疾人公交卡、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株洲公交IC卡客戶服務中心進行年審。
其他說明
1、已辦理殘疾人公交卡的用戶不再享受公交IC卡其他形式的免費政策。
2、用戶應妥善保管殘疾人公交卡,以保證卡面照片等個性化信息完整、清晰,以能辨別用戶身份為準。
3、株洲公交IC卡客戶服務中心,在天元大橋河東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