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桌球殘疾人比賽在比賽的類型上有站立和輪椅兩大種類;在比賽的形式上有單打和雙打;在比賽的項目上有團體和單項。桌球項目自1960年成為殘奧會賽事的一部分以來,比賽按運動員殘疾程度和功能進行級別劃分,規則和比賽形式進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比賽項目的設定最初是男、女單打和男、女雙打四個項目;1972年增設了男、女團體;1976年取消了男、女雙打;1984年增設了公開級。
歷史沿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大批男女軍人和平民受傷並因此
導致了肢體殘疾。戰後,肢體殘疾人體育的概念被引入並得到實施。人們開始研究,試圖找到新方法以儘可能減小肢體殘疾人行動不便所帶來的後果。此類研究重提體育運動,為體育成為殘疾人治療和康復的途徑之一提供了全新的和巨大的可能性。1944年,應英國政府的要求,路德維格·格特曼博士(Dr Ludwig Guttmann)在斯托克·曼德維爾醫院開辦了一個脊髓損傷康復中心,以一種新的方式把體育作為一個主要部分引入殘疾人整體康復治療計畫。殘疾人康復性運動很快就演進為休閒運動,隨後在幾年之內又成為了競技性運動。
在1948年7月28日倫敦奧運會開幕式的當天,路德維格·格特曼博士在英國斯都克曼得韋爾組織了一次由二戰中脊髓損傷退伍軍人參與的、專為坐輪椅的殘疾運動員組織的斯托克·曼德維爾體育競賽也成功開幕了。四年後的1952年,來自荷蘭的退役老兵作為競賽者也參與了此項比賽,一項國際賽事從而誕生,並成立了國際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會委員會(ISMGF)。
1960年,為殘疾運動員舉辦的、有23個國家和地區400名殘疾選手參加的奧運會首次在羅馬舉行,現在被稱為殘奧會。在首屆殘奧會上,桌球就被納入了比賽項目,這比1988年漢城奧運會才開始被列入的夏季奧運會的桌球比賽要早很多年。當時殘奧會的桌球選手殘疾類別只設脊髓損傷一種,後來逐漸增設了其它類別。
自殘奧會創始之日起,此項運動獲得了極大的發展。參加夏季殘奧會的運動員由1960年羅馬殘奧會的23個國家和地區的400名增加到2004年雅典殘奧會136國家和地區的4000多名。隨著殘奧會的發展,殘疾人桌球運動也得到了極大地發展。
世界殘疾人桌球運動的發展
最初的殘奧會桌球比賽殘疾類別設項只設脊髓損傷一種,後來逐漸增設了其它類別:1976年在多倫多舉行的殘奧會上,增加了截肢者以及其他殘疾運動員參加的站姿項目;1980年又增加了腦癱運動員;1998年國際殘疾人委員會組織的法國巴黎桌球世界錦標賽上,智障運動員被允許參賽;2000年悉尼殘奧會上,智障運動員首次被允許參賽。
第一個殘疾人桌球分會成立於20世紀70年代,隸屬於當時的國際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聯合會(ISMWSF),僅負責輪椅運動員賽事。隨著1976年站姿運動員和1980年腦癱運動員的參賽,各種類型的桌球分會進行了聯合,由此實現了單項桌球委員會——國際殘疾人桌球委員會的形成。為此,國際殘疾人桌球委員會被稱為其它各類殘疾人體育聯合會的先驅。在國際協調委員會的支持下,國際殘疾人桌球委員會(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Table Tennis Committee簡稱IPTTC)於1988年漢城殘奧會上正式成立。
殘奧會桌球開展比較好、技術水平比較高的國家主要在歐洲。像德國,它是迄今為止獲得殘奧會桌球金牌最多的國家,其他國家還有法國、奧地利、英國、荷蘭、瑞典、瑞士、美國、韓國、以色列等。
近8年來,殘奧會桌球項目上了一個大台階,有了很大的發展,有超過2300名運動員參加了第12屆殘奧會選拔賽。在雅典殘奧會上,來自41個國家和地區的254名運動員參加了本屆殘奧會桌球賽。在整個比賽中,輪椅和站立的不同級別一共有28個項目,來自世界各地21個國家和地區的殘奧會代表團獲得了獎牌,獎牌分布國家之多顯示了桌球運動的影響之廣。這屆殘奧會的桌球比賽還吸引了眾多達官貴人觀賽。如瑞典的塞爾維亞女王和維多利亞女王儲、西班牙索菲亞女王和艾娜公主、挪威露伊絲公主、比利時菲利普王儲和瑪女是 德公主以及約旦拉賓茲王子。比賽的最後兩天,國際乒聯主席沙拉拉親臨賽場並參加發獎儀式,以示對殘奧會的支持。
目前,世界級的殘疾人桌球比賽還有殘疾人世界桌球錦標賽、遠南殘疾人運動會桌球比賽等等。
中國殘疾人桌球運動的發展
中國殘疾人桌球運動員從1984年開始參加殘奧會的比賽,1988年首次獲得奧
運會金牌(女子3枚),迄今為止,已經連續參加了6屆,總共獲得了19枚金牌。值得一提的是:
(1)現年47歲的中國著名殘疾人女子桌球運動員張小玲,在第 8、9、10、11、12屆殘奧會上,一次不漏地囊括了她所在級別的女子桌球單打和團體的兩塊金牌,創造了歷屆殘奧會桌球比賽迄今為止唯一的“五連冠”,被圈內人士譽為“乒壇常青樹”、“乒壇皇后”、中國代表團金牌來源的最穩定“供應戶”等。在2004年雅典殘奧會桌球比賽中,她獲得TT8級女單金牌,而這也恰恰是中國殘奧代表團參加殘奧會以來獲得的第100枚金牌。
(2)在2004年第12屆雅典殘奧會桌球賽上,中國殘疾人桌球運動實現了四個突破:
一是中國男選手實現了參加歷屆殘奧會獎牌“零”的突破,首獲金牌(2枚)。
二是中國女選手獲得5枚金牌,數量超過往屆(1988年3枚、1992年2枚,1996年3枚、2000年4枚)。
三是中國隊取得了7金、3銀、3銅的突破性好成績,獲得的金牌數在各參賽隊中名列第一,獎牌數在各參賽隊中名列第二(第一是法國隊14枚)。
四是我國桌球國際裁判員史桂蘭(女)在這次殘奧會桌球比賽中執法,使中國裁判員終於在殘奧會賽場上有了一席之地。
在中國,1984年開始舉行的全國殘疾人運動會上,桌球就被列入為比賽項目,迄今為止,已經舉行了6屆。
場地器材設施
殘奧會的場館標準和場地與器材規格與奧運會基本一樣
:比賽區域——長16米,寬8米;
球檯——高0.76米、長2.74米、寬1.525米;
球網——高0.1525米、台外突出部分長0.1525米。
不同的是:
(1)輪椅組比賽區域可以縮小,一般為長8米,寬7米。
(2)比賽區域必須以暗色護欄圍住。
(3)球檯應當能讓輪椅靠近而不會阻擋運動員的腿,並且在雙打比賽中能讓兩個輪椅靠近。
(4)台面邊沿與桌腿之間的距離至少40厘米,以不妨礙運動員移動。
(5)輪椅運動員使用的球檯,球檯腿的長度從桌面底部起至少40厘米。
參賽資格
所有殘奧會桌球比賽名額都是屬於選手本人,而非選手所屬的國家或地區。
殘奧會桌球比賽名額共有276個,其中男子占174個、女子占102個。每個單打項目最多可以有24名選手參加,而最多可以有3名選手屬於相同國家或地區。而團體項目最多可以有16隊參加,每個國家或地區最多可以有1隊。此外,團體項目的隊伍必須由2-4名擁有單打名額的選手組成。
所有選手亦需要在2011年12月31日或之前在國際桌球聯會(ITTF)殘障桌球世界排名上有排名,以及符合ITTF的巡迴賽分數系統(TournamentCreditSystem)的要求。
第14屆殘奧會桌球項目設定
每一屆殘奧會的桌球比賽設項和功能分級不是完全相同。
2012年夏季殘奧會的桌球比賽會由8月30日至9月8日在倫敦展覽中心舉行,本項目共產生29面金牌,其中16面為男子,13面為女子,並沒有混合項目。此外,本屆是自2000年殘奧會以來再次出現智障選手項目。
比賽分級
桌球比賽會根據選手的殘障種類及程度來分級,以確保選手能夠與殘障程度接近的對手比賽及其公平性。本屆桌球比賽主要有三個分級:
第1至5級:選手的殘障影響下肢運動,需要用坐姿進行比賽。數字愈低代表殘障程式愈高。
第6至10級:選手雖有殘障但能夠用站姿進行比賽。數字愈低代表殘障程式愈高。
第11級:為本屆新增的智障選手項目。
詳細的分級規則可參考國際殘障桌球委員會的指引
比賽項目及規則
殘奧會的桌球比賽主要分為男子及女子項目,並再細分為單打及團體項目。
男子
單打(每個級別各一個小項,共11個小項)
團體(第1-2級、第3級、第4-5級、第6-8級、第9-10級,共5個小項)
女子
單打(除第1、2級合併為一個小項,其他級別各一個小項,共10個小項)
團體(第1-3級、第4-5級、第6-10級,共3個小項)
而比賽規則與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桌球項目基本上一樣,都是由分組賽開始。但殘奧會比賽是先取三局為勝而並非奧運會的四局。
而團體賽則是在人數及次序有分別,殘奧會團體可以由二至四人組成。而雙打的賽事會安排在第五場而不是奧運會的第三場[2]。
第13屆殘奧會桌球項目設定
每一屆殘奧會的桌球比賽設項和功能分級不是完全相同。
第13屆殘奧會的桌球比賽共有24枚金牌。殘奧會桌球比賽總共有10個級別,每個級別都設有男、女單打和團體項目。還設有不分級別的男子站姿和坐姿、女子站姿和坐姿4個項目的公開級單打比賽。
參賽運動員的分級殘奧會桌球比賽
參加殘奧會桌球比賽的選手是腦癱、脊髓損傷、截肢或其他運動器官殘疾的運動員。每年國際殘疾人桌球委員會組織醫學博士等有關專家對各國的殘疾運動員進行功能級別的測定。每屆殘奧會桌球比賽運動員的參賽資格是由國際殘疾人桌球委員會根據殘疾人桌球運動員的世界排名來確定各國的參賽名額,沒有預選,每個級別規定世界排名前20名的選手和各個洲的級別賽冠軍可以參賽,但是每個國家和地區每個級別男、女運動員分別最多不能超過3名選手。
比賽分為站立、輪椅、智障三大組(第13屆殘奧會將不設智障組的桌球比賽),坐姿組和站姿組每組又各設有5個級別。
為了保證比賽的公平性,以運動員肢體活動範圍、肌肉力量、運動限制及在輪椅上的平衡和操控球拍的能力,分為10個級別。其中第TT1—TT5級為坐姿運動員;第TT6—TT10級為站姿運動員。參加坐姿比賽的選手為下肢殘疾,坐在輪椅上比賽。TT1級為坐姿級別中殘疾程度最重的級別;TT6級為站姿級別中殘疾程度最重的級別。
競賽規則要點
國際桌球協會制定的規則同樣適用於殘奧會桌球比賽,只是對輪椅選手稍做調整。
殘奧會桌球規則站姿組和智障組與奧運會的規則完全相同,坐姿組的規則有一些變化,首先是允許使用輪椅,其它特殊規定如下:
基本規則
單打發球
出現以下情況應重發球:
(1)球(跳一次或多次)從接發球的邊線越出;
(2)球在接發球一邊彈回球網方向;
(3)球停在了接發球員的比賽台面;
(4)如果一個合法發球從靠近助理裁判員的接發球員的邊線越出,由助理裁判員判定重發球。但是,如果接發球員在球從其台面第二次跳起越出邊線前擊到了球該發球被認為是合法發球,不重發球。
雙打發球
出現以下情況應重發球:
(1)球在接發球員一邊彈回球網方向;
(2)球停在了接發球員的比賽檯面上。
但是,如果接發球員在球第二次跳起前擊到了球,該發球被認為是合法發球,不重發球。
雙打比賽
(1)當發球員發出合法球,接球員予以合法還擊後,輪到回擊球一方的任何一位都可以合法還擊。
(2)選手的輪椅不得越出台面中線的假想延長線。否則,裁判員判對方選手得分。
非執拍手觸及比賽台面
擊球後,球處於比賽狀態時,選手可以利用比賽台面恢復平衡,但台面不能移動;而在擊球時,選手不能使用非執拍手利用台面作為支撐。
輪 椅
(1)輪椅必需至少有兩個大輪和一個小輪。
(2)如果需要,腳踏板可以固定,但無論腳踏板還是雙腳都不能接觸地面,否則判失一分。
(3)在團體賽和分級賽中,身體雙膝以上的部位不得綁在輪椅上,因為這樣可以改善平衡。但是,如果由於醫療原因,選手需要捆綁,應在分級卡上註明。同時,在評估選手的比賽級別時予以考慮。在公開級比賽中,捆綁和其它形式的幫助是允許的。
比賽間隙,球拍放在球檯上
在比賽間隙,除非裁判員允許,運動員必須把球拍放在球檯上。如果球拍是綁在手上的,裁判員應允許其在比賽間隙戴著球拍。
競賽方法
團體和分級賽主要是採用第一階段分組循環、第二階段單淘汰加附加賽的方式。公開級比賽採用單淘汰加附加賽的方式。
每個級別至少有4個隊或人參賽才可以進行比賽。
允許進行混合殘疾級別的比賽,個人項目如果一個級別的選手不足4人,則選手將調至較高的級別進行比賽,但是必須參加較高等級的比賽(例如,如果一個等級2的選手可以參加等級3的比賽)。若是等級5(坐姿)和等級10(站姿)人數不足則取消該等級的比賽。
觀賽禮儀
桌球運動是一項很細微的運動。在比賽過程中,運動員的心理和精神都處於一種高度集中的狀態,運動員需要用眼睛來仔細觀察對手球拍撞擊球時的擊球動作、擊球時間、擊球部位、擊球拍形和來球的運行情況及對手的表情等,還要用耳朵來用心聽出對手球拍撞擊球的聲音,從而判斷出來球的鏇轉、速度、力量、落點、節奏情況以及對手的心理狀態、有可能採取的戰術等方面的情況,同時還要考慮自己如何回球。運動員對這些情況的判斷能做到正確和使自己的回球有威脅,除了加強自身的能力以外,還需要一個很好的賽場競賽環境。
觀看桌球比賽的禮儀是:
(1)從運動員準備發球開始到這個球成為死球的這一段時間內,整個賽場要保持安靜,不要鼓掌、跺地板、大聲講話、吶喊助威、隨意走動、展示旗幟和標語等。
(2)不要使用閃光燈拍照。閃光燈對桌球比賽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因為桌球球拍和球的碰撞是在瞬間完成的,閃光燈會閃花運動員的眼睛,使運動員無法判斷出來球的質量,從而影響到回球的質量和命中率。
(3)吶喊助威時要含蓄一些,不要將鑼鼓帶進體育館內,因為過大的聲音、過激的語言會影響到運動員的心情和注意力。
(4)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調整到震動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