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鳴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對實行產業化經營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新增貸款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貼息1-3年,每戶企業年貼息額一般不超過20萬元。 對被確認為科技型企業,按項目貸款總額由同級財政給予貼息2年,每戶企業年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30萬元。 3、技術改造及新產品開發企業,新增稅收(地方所得部分)5萬元以上的,由縣財政按企業當年新增納稅額給予30%的獎勵,獎金每年兌現一次,連續獎勵5年。

一、區市有關優惠政策
1、財政扶持政策
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在300萬元以上的新辦企業,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銀行貸款,由同級財政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貼息1-2年,每戶企業年貼息額一般不超過15萬元。
對實行產業化經營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新增貸款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貼息1-3年,每戶企業年貼息額一般不超過20萬元。
對被確認為科技型企業,按項目貸款總額由同級財政給予貼息2年,每戶企業年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30萬元。
2、稅收優惠政策
興辦國家鼓勵類產業的企業,從2001年起,在10年內,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武鳴縣有關優惠政策
(一)財政扶持方面
1、新辦企業。企業年納稅總額(地方所得部分)5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30%給予獎勵;20萬元以上至50萬元按35%給予獎勵;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按40%給予獎勵;10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按45%給予獎勵;150萬元以上按50%給予獎勵。以上獎勵每年兌現一次,連續獎勵5年。
2、技術改造及開發新產品企業。企業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銀行貸款,由縣財政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貼息3年:(1)投資額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300萬元以下的,年貼息額為貸款利息的40%,但最高年貼息總額不能超過10萬元;(2)投資額300萬元(含300萬元)700萬元以下的,年貼息總額為貸款利息的50%,但最高年貼息額不能超過20萬元;(3)投資額700萬元以上(含700萬元)的,年貼息額為貸款利息的60%,但最高年貼息額不能超過30萬元。
3、技術改造及新產品開發企業,新增稅收(地方所得部分)5萬元以上的,由縣財政按企業當年新增納稅額給予30%的獎勵,獎金每年兌現一次,連續獎勵5年。
(二)土地優惠方面
投資工業項目的,其用地根據項目投資額、科技含量及提供稅收等情況,實行地價優惠,最低地價為成本價。對投資額大及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的項目,投資方在支付全部地價款後,三年內納稅額(地方所得部分)超過地價款總額的,由縣人民政府給予投資者同等於所交地價款的獎勵。
(三)對引薦客商投資興辦企業的有功人員獎勵方面
購買土地的,按項目購買土地款總額的3%給予獎勵;租用現有固定資產(如廠房、設備、土地、房屋等)的,按年租金總額的3.5%給予一次性獎勵。此外還可享受所引薦項目實現效益後按企業當年納稅總額(地方所得部分)2.5%獎勵,可連續享受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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