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鳴縣人民法院

武鳴縣人民法院

武鳴縣法院於1951年2月成立,現坐落於武鳴縣城紅嶺大道。建築面積6700平方米,建院50多年來,武鳴縣法院堅持以人為本,公正司法,勵精圖治,廉潔高效,使法院的各項改革、管理和建設躍上了新台階。

機構概況

目前,該院有院長1人、副院長3人,內部機構設定政工科、監察室、研究室、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庭(執行局)、法警大隊、雙橋人民法庭、里建人民法庭、陸斡人民法庭;核定編制82人,實有人數74人,其中,審判員47人,書記員15人,法警4人,工人1人、其他1人。其中碩士研究生6名,大專以上學歷62人,近年來,在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物質建設方面有了長足的發展,各項事業也呈現出蓬勃向上的良好勢頭。年受理案件2100餘件,結案率達99.7%。

進入新世紀以來,武鳴縣法院以“爭創一流法院,爭當人民滿意法官”為目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結合法院工作實際,不斷加強隊伍建設,深化審判方式改革,規範法院管理,認真開展審判和執行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特別是2006年新一屆班子組建以來,武鳴縣法院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扎紮實實地推進了審判和執行工作的不斷發展,為轄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務。

武鳴縣法院始終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緊緊圍繞“改革、開放、穩定”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範信訪工作,大力開展司法救工作,以多種方式提高服務水平,為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發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上級法院和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與好評。連年被評審“先進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辦案能手的數量和層次也大大超過從前。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如今的武鳴縣法院已經煥然一新,全體幹警也激情盎然。他們將在院領導班子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攬法院工作,牢牢把握“公正與效率”主題和司法為民宗旨,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團結一心,開拓創新,奮力拚搏。為保護當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機構設定

審判委員會

審判委員會的任務是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的或疑難的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我院審判委員會成員有:韋良、林志丹、梁鳳堂、譚芳蘭、黃光興、張先軍、黃益、李峰。

政工科

負責全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訓工作;呈報記功單位和模範、記功人員,表彰先進,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協助編制部門管理全院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全院幹警的考察、考核、調配、任免、工資、福利,法官、警官的考評、晉升、辭職、辭退以及退休工作。

監察室

負責督促檢查全院幹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政策紀律情況;受理控告、檢舉全院幹警違法違紀問題;受理監察對象的申訴;對審判工作嚴肅執法情況和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監察監督。

研究室

負責組織本院的信息工作,編撰《法院信息》、《工作簡報》和《武鳴縣法院網》;負責組織協調本院對外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司法統計工作;負責審判委員會秘書工作;承擔工作總結、工作安排、人大報告等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等。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政務工作;主管文電、秘書、文印、督辦、機要、密碼、保密、檔案等工作;

立案庭

負責刑事、民事、行政、告訴、申訴、執行案件的審查立案,對本院審理和執行的各類案件進行審限(執限)跟蹤、流程管理;處理公民、法人及其它組織的訴訟與非訴訟的來信、來訪。

刑事審判庭

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犯罪案件;辦理其它有關刑事審判事宜。

民事審判第一庭

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婚姻家庭、繼承、房產、不動產(宅基地使用權、其它土地使用權、林木、水利、其它不動產糾紛)、損害賠償、相鄰權糾紛、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辦理相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指導人民法庭審理民事案件。

民事審判第二庭

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國內法人之間、法人與其它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和侵權糾紛;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之間的債務糾紛;有關證券、期貨、票據、公司等案件和破產案件;辦理其它有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指導人民法庭審理民事案件。

行政審判庭

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庭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非訴行政案件,辦理其它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審判監督庭

審理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各類再審案件;審理上級人民法院指定再審的案件;複查交辦案件;審理檢察機關依審判監督程式提起抗訴的各類再審案件;辦理審判監督的其它工作。

執行局

統一組織,使用全院執行力量,協調全院執行工作,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執行內容的決定;受理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非訴行政案件;受理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機關的裁決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接受外地人民法院委託執行案件和協助執行案件;辦理其它有關執行工作事宜。

司法警察大隊

擔負警衛法院、押解人犯、送達法律文書、協助執行案件;負責全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里建法庭職能及管轄

受理、審判一般民事糾紛案件;審判簡易商事糾紛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接待、處理本轄區內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通過審判活動,開展法制宣傳,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轄鑼圩鎮、靈馬鎮、仙湖鎮、里建華僑農場、百合農場、朝燕林場案件。

雙橋法庭職能及管轄

受理、審判一般民事糾紛案件; 審判簡易商事糾紛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接待、處理本轄區內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通過審判活動,開展法制宣傳,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轄雙橋鎮、太平鎮、甘圩鎮、寧武鎮案件。

陸斡法庭職能及管轄

受理、審判一般民事糾紛案件;審判簡易商事糾紛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接待、處理本轄區內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通過審判活動,開展法制宣傳,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轄陸斡鎮、羅波鎮、兩江鎮、馬頭鎮、東風農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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