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縣實際,制定相應的政策和實施辦法;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二)研究起草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程式 並組織實施,依法行使國家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對企業勞動和社會保障信用作出評估,指導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工作。(三)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擬定就業政策和勞動力市場規劃;組織建立、健全全縣就業服務體系;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則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境內外勞動力在本縣的就業工作及相關的服務機構;組織境內外勞務輸出。(四)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培訓、企業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綜合管理縣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負責管理全縣以技能培訓為主的各類職業培訓、職業資格鑑定及有關培訓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定和核發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五)綜合管理勞動關係調整工作;協調、指導、規範勞動契約制度及集體協商、集體契約的相關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企業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評定國家、省、市和縣級勞動模範。(六)巨觀管理企業工資工作,擬定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及工資總量調控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制訂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擬定行業工資水平調節辦法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研究制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七)受理對有關違法行為的投訴,依法處理勞動爭議。(八)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工作,擬訂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九)制訂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社會保障基金決算方案;負責監督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制訂全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規則;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十)制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負責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十一)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信息和預測報告。(十二)組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推廣套用、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技術領域標準化工作;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業務技術合作。(十三)承辦縣政府和上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公務員管理科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承辦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及會議重要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處理、信息綜合、秘書事務、財務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安全等工作;處理來信來訪,辦理人大政協的提案議案;草擬局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重要文稿,管理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機構、人員、編制、工資、職稱、人事檔案、計畫生育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教育職稱科
指導和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制定事業單位崗位設定、錄(聘)用、調配、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才和事業單位人員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登記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推行和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制度、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和繼續再教育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專家的選拔、推薦、管理、服務工作;管理協調全縣國外人才智力引進工作;指導縣屬國有集體企業的人員管理工作。工資福利科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和城鎮職工的工資福利綜合管理工作。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標準調整的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受獎懲人員、職稱聘用、技術等級晉升人員工資待遇標準的確定;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齡確認,離退休生活費的審批、退休手續的辦理;管理監督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工作,以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發放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健康體檢的組織落實工作;貫徹執行最低工資制度;負責縣屬企業單位城鎮職工、轉制企業自謀職業人員的視作繳費年限、特殊工種年限認定;負責研究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政策。社會保險科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政策法規的發展規劃及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監督指導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及農村養老保險社會化服務的落實;負責縣屬各類工作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工作;負責全縣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深化改革工作;指導全縣社會保險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對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提出審批意見,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定,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信息工作。人事勞動仲裁科
負責依法協調勞動關係,處理人事勞動爭議案件;做好人事勞動爭議的預防;建立和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研究制定人事仲裁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的人事爭議案件;參與處理因勞動問題引發的突發性事件;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事勞動保障執法方面的法規、規定和檔案,同時草擬本局相應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本單位起草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制定和落實本系統依法行政實施方案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承辦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行政審批科
負責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綜合管理監督就業訓練機構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對技工學校和職工學校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職業技能培訓、鑑定、競賽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技術等級考核發證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預測、規劃,管理協調勞動力的流動與開發工作;發展規範全縣勞動力市場,綜合管理勞動力中介服務機構;負責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崗位人員的業務指導和考核工作;承擔全縣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管理工作。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幹部退休工作的方針政策,並制訂具體實施意見;負責全縣退管工作調查研究、綜合協調,檢查督促本縣退休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實;負責完善老年專業技術人才信息庫的開發工作;負責縣直單位、鄉鎮退管人員的業務培訓;檢查指導各部門單位使用好退休幹部活動經費;負責組織縣處級退休幹部讀書會;負責退休人員的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和有關慰問活動。局屬單位
縣就業管理服務處
主要職責:1.承擔全縣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及失業保險工作;2.落實和兌現政府就業扶持政策,實施就業援助工作。3.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4.承擔勞動力市場管理工作,組織舉辦人力資源交流會。5.組織開展就業再就業培訓。6.負責承辦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相關待遇。7.承擔失業人員、轉換身份人員的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社會保險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標準;2.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女工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給付和營運等具體業務;3.鞏固和發展各項社會保險業務,提高社會化服務程度。縣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處
主要職責:1.資格審定,審核享受醫療待遇的資格;建立醫保個人帳戶,並對個人帳戶基金進行分配、管理工作。2.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醫保服務協定,並按協定對兩定機構進行審核管理,做好醫療費用的結算工作;辦理各類醫療備案;審核轉外就醫、異地安置人員的醫療費用並予以支付。3.依法實施醫療保險稽核,兩定機構違規操作、參保人員騙取醫保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4.醫療保險基金統計、會計報表的會審、彙編工作,開展醫療保險基金運行分析與技術監控。5.做好為本縣參保的單位、職工的經辦服務。6.辦理退休人員的退休手續,對未繳滿醫保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辦理補繳手續。縣勞動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1.負責宣傳貫徹《勞動法》、《勞動保障條例》等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貫徹執行;2.負責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並承擔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3.負責受理並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4.組織開展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建立全縣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庫。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1.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和各類流動人員(含大中專畢業生)人事檔案的代理服務工作。(包括檔案管理及轉遞、人事關係轉介、職稱初定、集體戶口掛靠及計畫生育管理、黨組織關係掛靠等)2.負責縣內人力資源交流會的承辦和赴外招聘的組織工作。3.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推薦就業幫扶工作。4.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日常管理與見習補貼申請。5.負責信息平台的日常維護。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1.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的信息化工作;2.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主幹網路的建設和信息資源、套用軟體的開發,並向全縣推廣套用;3.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計算機網路、核心資料庫的建設、維護工作;4.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基本數據的管理和有關數據的綜合處理;5.承擔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同銀行、地稅、醫療及相關部門的信息系統互聯工作;6.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計算機業務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的技術服務及業務培訓。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盧呂德:主持人勞社保局全面工作.黨組成員、副局長古宗耀:協助局長分管人事人才、黨總支、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雷子南:協助局長分管社會保障、退休幹部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鬍國標:協助局長分管勞動技能培訓和鑑定、人事勞動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普法、依法行政、工會等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德元: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機關效能建設、基建後勤、綜合治理、信訪、計畫生育、檔案管理、機關退休人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