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境內宗教概況
清康熙《廣濟縣誌》載稱“廣濟俗多朴茂,民愛稼穡,士喜讀書,以孝友為先,然氣人椎(註:意為樸實)而戇(註:音壯,意為厚道而剛直)”。人民民眾敦厚淳樸,勤勞克儉,重孝義,知廉恥,勇悍倔強的習性代代相繼。佛教、道教均於東晉時期始傳廣濟,以佛教影響最大,最盛時全縣有大小廟宇300多座。清末,基督教、天主教先後傳入。1865-1900年,縣內總計發生教案6起,其中武穴教案震驚中外。武穴教案
光緒十七年(1891)四月二十九日,天主教徒歐陽理然攜帶四名幼童送往九江法國天主教堂,路過湖北廣濟縣武穴鎮碼頭時,死去一名幼童。6月5日,由於當地民眾對教會積憤已久,見此怒不可遏,當即武穴人郭六壽率眾千餘人圍攻英國循道會福音堂,擊斃英國金教士(William Argend)及海關檢查員柯林(Green),焚毀武穴教堂,並搗毀附近黃梅、蒲圻等地教堂。停泊九江的美國軍艦聞訊後,迅速開赴武穴示威,會同英國駐漢口領事要求“懲凶”。案發後,張之洞一面派輪船將兩名英國人的遺體運回武漢妥善處理,一面命令地方官捉拿肇事者,並按照一命一抵的原則,將兩名為首者處以死刑。但英國方面並不以此為滿足,肆意要挾,咬定武穴教案屬“謀殺、故殺,放火搶劫”,要求將圍觀哄鬧者一一拿辦。張之洞嚴加駁斥:“哄鬧混毆非謀殺,多人共毆一人非故殺,失火延燒非放火故燒,攫取零物非搶劫”,拒絕拿辦圍觀民眾。湖廣總督張之洞遂處分地方官一名,將為首民眾二人處死,七人充軍或笞杖,賠款六萬五千元結案。武穴教案的背後有複雜的法律文化原因。從起因看。反映出民眾的法律思維偏重於感性思維,程式法律意識欠缺,對隱私權缺乏尊重和理解。從案件的審判過程看,反映出中西法律文化的巨大差異:中方側重於保護官員、懲治平民,英方強調官員的法律責任;中方習慣於政治處理,英方傾向於法律處理;刑罰方式上中方使用肉刑。英方認為太野蠻殘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