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漢陽區水務局

貫徹執行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區水務行業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水行政許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區水務行業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水行政許可。

(二)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擬定全區水務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水務區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方面的論證工作。

(三)負責提出全區水務建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區人民政府規定的許可權,負責組織實施水務建設年度計畫。

(四)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保護。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江河湖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監測江河湖及飲水區水量、水質;核定水務的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生態保護工作。

(五)主管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擬定本區洪水防禦方案,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搶險工作、排漬排澇和抗旱工作。

(六)管理全區河道、堤防、湖泊及人工水道,並組織整治;負責堤防建設和管理,包括河道堤防和其他防洪設施的日常維修,組織河道堤防清障,參與堤防禁腳範圍和河道灘地基建項目及其他構築物的查報、防洪工作的科學研究和技術資料檔案管理。

(七)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水務設施、水域岸線的管理工作。主管全區河(渠)道、湖泊水務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江河湖的保護治理和利用;負責全區河道采沙的監管、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濱江濱湖水環境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區排水、污水處理行業的管理;負責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城市排水排污及江河湖泊排水排污整治工程;負責城市排漬調度指揮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和排水接管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考核排水、污水處理規劃及年度計畫執行情況和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情況;負責提出污水處理價格調整意見;負責排水水質監測管理工作。

(十)組織、協調節水灌溉、排撈設施和抗旱水源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機關內設機構

1、黨政辦公室(計畫財務科)

2、防汛抗旱堤防管理科(水政水資源科)

3、水務工程及排水管理科(行政許可科)

(二)二級機構

1、水政隊

2、排水隊

3、環城堤防所

4、江北堤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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