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文化局

武漢市文化局

根據《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武發〔2009〕14號)精神,設立武漢市文化局(武漢市文物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事業。武漢市文化局同時掛武漢市文物管理辦公室、武漢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

武漢市文化局是武漢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事業。武漢市文化局同時掛武漢市文物管理辦公室、武漢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

機構人員情況

(一)武漢市文化局現有直屬單位36個,其中縣處級單位23個、副縣處級單位6個、科級單位7個。截至2006年底全局系統共有4387人,其中在職職工2478人,離退休人員1942人;擁有各類專技人員1500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者308人,具有中級職稱者540人。
局轄8個市直專業藝術表演團體和3個藝術單位:京劇院、漢劇院、楚劇院、歌舞劇院、人民藝術劇院、雜技藝術發展中心(雜技團)、樂團、說唱團、武漢藝術創作研究中心、武漢市藝術學校、武漢市演出公司。
局轄11個市直文物單位:博物館、革命博物館、盤龍城博物館(籌)、中山艦博物館、八辦舊址紀念館、八七會議舊址紀念館、國民政府舊址紀念館、晴川閣管理處、詹天佑故居管理所、武漢文物考古研究所、武漢市文物商店。
局轄3個市直社會文化單位:武漢圖書館、武漢市少年兒童圖書館、武漢市民眾藝術館
局轄8個文化經營單位:武漢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市民眾樂園、楚風藝術開發中心、清芬文化娛樂中心、人民劇院。其中,市電影公司控股跨省院線——武漢天河院線,並直轄管理武漢、解放、中原等8家電影院。豫劇團、越劇團、評劇團因演出市場萎縮而於1988年安排轉向,現已成為經濟實體。
武漢市文化文物稽查支隊、市文化局黨校為局直屬機構。
市文化局現有局領導8人:局黨委書記陸柏興,局長唐惠虎,局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郭輝輝,副局長和曉曦、鄭自來魏文魁、肖肇中,市政協文史學習委員會副主任張正漢。局黨委委員8人:陸柏興、唐惠虎、郭輝輝、和曉曦、鄭自來、肖肇中、張正漢、余小平

主要職能與職能處室

根據武漢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檔案,武漢市文化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和文物工作的路線、方 針、政策以及法律和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工作法 律、規章及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2、研究擬訂全市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3、研究擬訂全市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凋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4、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5、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電影事業,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6、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7、研究擬訂並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系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企業文化藝術科技的研究、套用和開發,推廣文化藝術科研成果。
8、管理全市文物事業,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文物保護機制。
9、負責組織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研究擬訂並組織 實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地方性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全市需要列入特別保護範圍的對象,協調處理名城保護中出現的問題;
10、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11、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擬訂並實施對外文化交流規劃、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以上職責,市文化局設10個職能處(室):辦公室(保衛處)、藝術處、社會文化處、文物保護處(名城處)、博物館處、文化市場管理與法規處、計畫財務處(文化產業處)、人事處、組織部(統戰部)、宣傳部(對外文化聯絡處)。根據有關規定,市文化局設紀委(審計監察處)、機關黨委、工會、團委、老乾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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