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區財政局

制定全區政府採購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五)根據預算安排,制定全區財政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 (六)負責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擬訂和執行全區財政政策、財政管理辦法。參與制定有關綜合經濟政策。
(二)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級調整預算和區級決算。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區直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政票據,監督彩票資金的使用。
(四)監督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制度,負責區級財政各類專戶管理,負責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審批及管理。制定全區政府採購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五)根據預算安排,制定全區財政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
(六)負責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繳本級國有資本收益。
(七)負責管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
(八)參與全區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分配和管理區級社會保障資金,擬定全區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管理區級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
(九)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監督執行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行業會計規章制度,承擔全區會計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業務培訓。
(十)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