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文化管理有關職責劃歸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
(三)加強基礎教育,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邊遠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六)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七)加強指導和推進全縣青少年體育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定全縣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體育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縣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擬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指導協調實施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公辦民助、民辦公助等改制學校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的管理工作。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及縣撥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有關政策;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核算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成本;監督執行高中段以下學校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管理本縣的所有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落實國家規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包括幼稚園)辦學標準、教學要求、教學基本檔案和教材;指導中等及以下各級各類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及其督導評估工作。
(五)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審核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撤銷、調整、合併和專業的設定、撤銷、調整;審核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的設立、撤銷、調整、合併、搬遷、更名;擬定教育基本檔案,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育評估工作。
(六)辦理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工作;統籌規劃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的組織實施;依法履行教師資格認定、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各學校人員編制管理;研究提出教育系統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政策建議;統籌規劃和指導學校教師及管理人員隊伍建設。
(七)指導教育系統學校黨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統戰和維護穩定工作,規劃指導全縣各學校思想政治、品德、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縣各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落實有關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畫;負責學籍管理及招生備案材料、畢業證驗印工作。
(九)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現代遠程教育和現代教育技術工作。負責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十)負責協調本縣的對外教育交流工作。
(十一)規劃、指導並推動教育系統的自然科學研究,發展高新技術及科研成果轉化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擬定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規定,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漢語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的實施;組織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教育督導工作條例,對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學校管理情況進行督導評估。
(十五)做好教育系統校級幹部管理、考核、考察、任免、調整工作;負責校級幹部培訓、股級幹部的備案及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幹部隊伍建設、校級後備幹部建設,指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婦女及計畫生育工作。
(十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
(十七)指導和推動全縣體育體制改革,擬定全縣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編制全縣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
(十八)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九)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縣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研究體育隊伍建設。
(二十)研究擬定體育產業管理辦法,發展體育市場;依法監督全縣體育經營活動。
(二十一)負責縣級體育社團資格審查。
(二十二)負責體育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
(二十三)負責公共體育設施、體育運動(健身)場所、重大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十四)承辦縣政府及上級教育、體育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武強縣教育體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綜合協調辦理機關重要事務;負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檔案運轉和管理;負責辦理局級工作會議有關事宜;負責文秘、督辦、新聞宣傳、信息、檔案、保密、保衛、來信來訪、車輛及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新聞宣傳、教育信息發布、報刊征訂、政務中心教育視窗工作。負責學校黨建、思想政治、維護穩定以及宣傳統戰、老幹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保險工作;負責指導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指導普法教育和教育維權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學術團體工作;負責校務公開、政務公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負責縣直學校發展黨員的審批及黨員轉正工作;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及學校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規劃並指導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研究、擬定全縣教育人力資源配置的有關政策規定;巨觀指導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教師的調配、審核、備案等工作;協調並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內專業技術職務有關工作;承辦本系統各項獎勵的評審工作;負責教育外事工作;負責系統內黨群工作。指導學校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工作;做好股級幹部的管理、備案、考核、考察、任免、調整等工作;負責學校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校級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
(三)計畫財務股
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戰略規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學校布局調整工作;按管理許可權審核全縣有關學校的設定、撤銷、合併、搬遷、更名;負責管理教育系統基本建設投資;擬定中央、省、市、縣下達的教育基建專款投資計畫;承辦國內外教育基建方面的贈款、捐款和項目實施的有關工作;負責有關學校的教育基建項目、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核;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集、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統計並檢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執行情況;提出縣級教育事業費預算及中央、省、市下達的教育事業費專款使用計畫;編報、審核系統內年度經費預算和決算;負責系統內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核算教育成本,提出高中段學校住宿費收費標準;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
負責義務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巨觀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擬定全縣基礎教育教學檔案及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規定的基礎教育階段的教材、音像教材、教師參考用書、教學輔助資料及學具的使用;擬定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有關政策;指導、協調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和圖書、儀器等裝備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擬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規定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負責學籍註冊及其變動情況的備案和普通高中、義務教育階段畢業生畢業證書的發放;指導、協調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組織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的培訓工作;檢查評估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有關職業教育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學生管理工作;實施對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檢查指導評估工作;負責國辦中等職業學校設立、停辦的評估工作;統籌規劃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結構的調整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調整和審核工作;參與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有關招生政策,承辦全縣繼續教育政策的制定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職業學校的對口升學工作;指導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電化教育、圖書、儀器設備配備、學校規範化建設、畢業生就業指導、教科研等工作;負責高中段職業學校招生註冊備案和畢業證審核驗印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初等職業學校的教學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勞務輸出”、“三下鄉”、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等與職業教育相關的短期培訓工作。
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舉辦國中、高中、中專的設立、變更與解散的審批;負責全縣神會力量辦學的管理、考核、評估;負責在本級電台、電視台、報刊雜誌上刊登社會力量辦學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備案;負責縣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技術培訓的社會力量辦學的備案;負責全縣各類改制學校的預審或審批。
(五)招生辦公室
會同基礎教育股搞好生源預測,擬定重點高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國中招生計畫;負責全縣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組考、體檢、建立電子檔案、公布高考成績、組檔、報檔工作;負責全縣中考報名、組考、閱卷、登統、錄取工作;負責全縣成人高考、自考報名,抓好考風考紀教育,組織實施考試工作。
(六)體育股
擬定和起草體育工作部署、工作計畫和總結,研究規劃全縣體育設施建設;監督、指導體育彩票發行工作;研究提出全縣體育工作以及重要體育宣傳報導的指導意見,發布重大體育新聞,組織協調縣內外重大體育活動的採訪報導;研究擬定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開展體質監測;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鎮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發展;研究擬定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研究和平衡全縣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研究和指導全縣業餘訓練工作;制定全縣體育競賽制度;統籌協調重大國際、國內體育競賽的組織工作;主辦全縣運動會、中小學生運動會;參加市級以上體育競賽;擬定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監督檢查全縣體育法規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全縣體育工作和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培育體育市場、發展體育事業、組織推廣體育市場和體育場所服務標準;執行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負責體育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負責體育服務業統計;負責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規劃和指導;負責公共體育設施、體育運動(健身)場所、航空體育活動、重大體育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軍訓等工作。
武強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武強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教育督導的制度和標準,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對各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綜合督導評估;發布縣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檢測;行使縣政府賦予教育體育局的教育督導職權;貫徹執行國家教育督導工作條例,對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向縣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擬定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和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套用情況;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知道推廣國語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負責社會用字規範管理。
人員編制
武強縣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