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1、預防、查糾交通違法行為;2、維護社會交通秩序,確保轄區內交通有序、暢通;
3、處理交通事故,查處、調解肇事案件;
4、辦理小型汽車和機車註冊登記業務,機車變更、轉入業務和機動車駕駛證初次申領及增駕、駕駛證換補、申請註銷業務;
5、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6、處罰交通違法行為;
7、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
8、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現有大隊領導設定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4名、紀檢組長1名、工會主席1名。三、內設機構
1、綜合中隊職責(1)負責全隊的內勤工作,搞好檔案收發、登記、傳閱及相關事項的上傳下達;
(2)搞好本隊有關文秘材料的撰寫和審核發文,完成大隊各項工作計畫、總結及各種統計報表的填報;
(3)搞好各類典型材料、通訊報導、情報信息的收集和反饋;
(4)搞好文書、財務、交通事故、固定資產等資料的歸檔整理;
(5)搞好內務管理工作,完善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6)搞好財務管理,嚴格財務制度,向大隊領導負責,對各項財務收支做好初審,嚴格按規定把好財務收入、支出關,管好、用好大隊財務每一分錢;
(7)接待民眾的來信來訪;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2、城區中隊職責
(1)負責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確保城區交通有序、暢通;
(2)根據城區交通秩序形勢,組織開展專項交通秩序整治;
(3)負責處理轄區一般以下交通事故;
(4)完善值班制度,建立接警和立案台賬,嚴格按標準建立交通事故案卷並及時歸檔;
(5)組織實施並配合兄弟大隊對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追緝、堵截和偵破工作;
(6)嚴格依法處罰違法肇事,懲處交通肇事責任人;
(7)定期按要求填報交通事故報表報事故中隊;
(8)負責對轄區事故多發點段逐一進行排查,將排查結果報事故中隊;
(9)組織對公路沿線城鎮、單位、學校進行交通法規及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多種形式地開展安全宣傳活動;
(10)根據上級有關安排,配合作好重要交通警衛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3、龍溪鋪中隊職責
(1)負責龍溪鋪轄區交通秩序管理,確保城區交通有序、暢通;
(2)根據龍溪鋪轄區交通秩序形勢,組織開展專項交通秩序整治;
(3)負責處理轄區一般以下交通事故;
(4)組織實施並配合兄弟大隊對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追緝、堵截和偵破工作;
(5)嚴格依法處罰違法肇事,懲處交通肇事責任人;
(6)定期按要求填報交通事故報表報事故中隊;
(7)負責對轄區事故多發點段逐一進行排查,將排查結果報事故中隊;
(8)組織對公路沿線鄉鎮、單位、學校進行交通法規及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多種形式地開展安全宣傳活動;
(9)根據上級有關安排,配合作好重要交通警衛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4、鄧家鋪中隊職責
(1)負責鄧家鋪轄區交通秩序管理,確保轄區交通有序、暢通;
(2)根據鄧家鋪轄區交通秩序形勢,組織開展專項交通秩序整治;
(3)負責處理轄區一般以下交通事故;
(4)組織實施並配合兄弟大隊對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追緝、堵截和偵破工作;
(5)嚴格依法處罰違法肇事,懲處交通肇事責任人;
(6)定期按要求填報交通事故報表報事故中隊;
(7)負責對轄區事故多發點段逐一進行排查,將排查結果報事故中隊;
(8)組織對公路沿線鄉鎮、單位、學校進行交通法規及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多種形式地開展安全宣傳活動;
(9)根據上級有關安排,配合作好重要交通警衛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5、處罰中心職責
(1)負責對全市需按一般程式進行處罰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並應當事人的要求對一千元以上的罰款處罰組織聽證;
(2)建立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台賬,按標準製作每一起交通違法行政處罰案卷;
(3)嚴格按照規定對各類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不得擅自減免處罰和降低處罰標準;
(4)負責本隊交通管理有關法律文書的領取、分發及存根聯的整理歸檔、覆核查閱等工作。對交通管理強制措施及法律文書的使用等業務知識進行培訓,並制訂具體規範的實施細節;
(5)負責大隊在實話交通管理過程中引起的行政訴訟答辯事宜或其它行政訴訟和相關法律法規諮詢工作;
(6)負責組織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的培訓學習;
(7)審核上報材料、證據。代表大隊迎接上級法制檢查;
(8)完成上級和大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6、車管所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負責本市機動車及駕駛員的管理;
(2)建立機動車登記台賬,要求台賬齊全、整潔、規範,嚴格按規定核發農用車、機車牌證;
(3)建立機動車駕駛員登記台賬,嚴把考試質量關,定期組織農用車、機車駕駛員申領駕駛證及轉正考試;
(4)按規定搞好駕駛人辦證體檢和現有駕駛人的年度體檢關,並輸入微機管理等工作;
(5)按規定組織好機動車年度檢驗工作,嚴格把好車輛技術性能關;
(6)辦理車輛改型、改裝、異動、轉籍等車管業務,嚴把車輛報廢關,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一律不得轉籍、送檢、過戶;
(7)嚴格檔案和牌證管理;
(8)按期按要求填送有關報表;
(9)負責對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監督和管理。
7、事故中隊職責
(1)迅速、及時勘查處理全市境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2)根據事實和法律、法規,嚴格按規定準確認定道路交通事故;
(3)完善值班制度,建立接警和立案台賬,嚴格按標準建立交通事故案卷並及時歸檔;
(4)組織實施並配合兄弟大隊對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追緝、堵截和偵破工作;
(5)嚴格依法處罰違法肇事,懲處交通肇事責任人;
(6)定期按要求填報交通事故報表;
(7)負責對轄區事故多發點段逐一進行排查,並擬寫整改方案,報請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
(8)組織對公路沿線城鎮、鄉村、單位、學校進行交通法規及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多種形式地開展安全宣傳活動;
(9)建立健全基層交通安全組織並指導其開展工作;
(10)完成交通安全宣傳通訊報導任務;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8、交管中隊
(1)負責制訂全市交通秩序管理規劃和擬寫整治方案,並具體組織實施;
(2)對境內危險路段要逐一進行排查,並擬寫整改方案,報請、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
(3)負責落實城市暢通工程的各項工作;
(4)對境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其他交通安全設施的建設進行考察、勘查、論證,擬寫建設性的規劃材料;
(5)開展經常性的上路巡邏執勤工作,糾正交通違法、疏導交通堵塞;
(6)負責本市警用車輛警燈警具的審批、申報工作;
(7)負責全市客運機動車和涉危化學品運輸車輛、中國小幼稚園車輛的戶籍化管理工作;
(8)及時上報有關報表;
(9)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類交通警衛任務;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