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根據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關於武威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市委發[2001]17號)和《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威市農口資源整合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發[2006]38號精神,市農業機械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職能調整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和甘肅省消費者協會、甘肅省農機局《關於建立市(州)一級消費者協會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站的通知》(甘消協[2004]36號精神,負責全市農機產品質量的投訴和監督檢查。
2、 根據農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負責農機維修和維修配件經營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機維修和維修配件銷售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工作,監督檢查農機維修者的從業資格、維修人員資格、維修設備檢測、儀器技術狀態以及安全生產情況。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農機化管理的法律、法規,協調和指導各縣、區農機化管理業務工作;
(二)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工作制度,計畫任務、法制工作及業務工作規範;
(三) 負責全市農機產品質量的投訴的監督檢查,做好全市農機化信息網點資格的認證工作和農機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 負責全市農機化科研推廣及示範基地的建設、指導和管理,承擔實施部、省、市農業機械、農業工程項目管理;
(五) 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負責農機系統幹部職工和農機人員的培訓管理,協調農機學校的監理、推廣等部門的工作關係;
(六) 負責對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安排部署全市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各縣區貫徹執行情況;
(七) 負責對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牌證管理,負責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考核和駕駛操作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對農業機械的安全檢查、相信民眾、農機聲音和查處和安全宣傳教育,負責對農機重特大事故的調查研究、處理和報告工作;
(八) 負責全市農機監理費的管理和財務檢查工作;
(九) 負責國家農機資金、救災物資的上報、審批和發放工作,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時,統一調集農業機械搶險救災;
(十) 負責大中型拖拉機更新報廢管理工作,負責農機作業質量及價格管理,組織農業機械跨區域作業;
(十一) 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比統計、信息和宣傳工作,負責全市農機專業服務組織的建設工作;
(十二) 負責農機維修和維修配件經營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機維修和維修配件銷售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工作,監督檢查農機維修得的從業資格、維修人員資格、維修設備檢測、儀器技術狀態以及安全生產情況;
(十三) 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黨風廉政建設的政策法規,做好農機系統行風建設和評議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計畫生育等項工作,負責本局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教育、考核工作和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做好信訪接待聯絡工作;
(十四)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機械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 負責本局黨務、政務、事務管理工作,以及公文處理、秘書事務、保衛保密、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檔案管理、會務絆腳石強、後勤保障、信議及接待聯絡等工作;
2、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
3、 負責擬定本局工作計畫、工作制度;負責綜合協調,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4、 負責局機關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廉政建設和思想教育,負責以本局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
5、 負責本局職工的勞動工資、定級和晉升工作及全市農機系統勞動人事統計管理,做好職工年度考核工作;
6、 負責市直農機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計畫生育等項任務的落實;
7、 負責法制工作和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實施政務公開;
8、 承辦局裡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農機管理科
1、 制定農機化發展規劃和農機管理規章制度;
2、 負責基層農機化服務體系及農機專業服務組織的建設、指導和管理;
3、 負責國家農機資金、救災物資的上報、審核和發放工作,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時,調集農業機械搶險救災;
4、 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信息和宣傳工作;
5、 負責農機作業質量及價格管理,組織農業機械跨區域作業;
6、 負責大中型拖拉機更新報廢管理工作;
7、 負責農機睡維修配件經營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機維修和維修配件銷售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工作,監督檢查農機檢修者的從業資格、維修人員資格、維修設備檢測、儀器技術狀態以及安全生產情況;
8、 承辦局裡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農機科教科(加掛“武威市消費者協會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站”牌子)
1、 根據甘肅省消費者協會、甘肅省農機局《關於建立市(州)一級消費者協會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站的通知》(甘消協[2004]36號)精神,負責全市農機產品質量的投訴和監督檢查,做好全市農機化信息網點資格的認證工作和農機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2、 負責全市農機化科研推廣服務工作的指導與管理,承擔實施部、省、市農業機械、農業工程項目管理;
3、 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示範基地的建設、指導和管理工作,扶持和引導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者組織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
4、 負責農機系統幹部職工和農機人員的培訓管理、協調農機學校與監理、推廣等部門的工作關係;
5、 負責農機行業的“綠色證書”工作;
6、 負責全市農機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
7、 負責組織協調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實驗、推廣服務工作,蒐集農機化科技信息、指導農機科技市場體系建設;
8、 承辦局裡和上級有關部門交佃的其它工作。
(四)、農機監理科(對外稱武威市農機監理所)
1、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農機監理技術標準;
2、 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縣區農機監理站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優勝者好本系統選購建設和評議工作;
3、 負責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實行牌證管理;
4、 負責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加強操作人員考試考核和駕駛、操作證管理;
5、 負責對各類農機及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年度檢驗、季節性檢驗和近期審驗;
6、 落實全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查處農機聲音作業,開展農機安全整治、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7、 負責全市農機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並提出防範措施;
8、 做好農機事故複議和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
9、 負責各類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農機事故技術檔案管理和農機事故統計報表工作;
10、負責完全全市農機監督費的征繳管理工作;
11、承辦局裡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市農機局核定事業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另設紀檢組長1名,科級幹部職數7名(下科級4名,副科級3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農機管理科科長1名,農機科教科科長1名,副科長1名,農機監理科科長1名,副科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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