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政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承擔市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工業強市目標管理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聚區集中。
(四)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信息產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負責鹽業行政和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
(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業的安全生產,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武威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上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產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按省政府和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能源、生物化工、精細化工、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全省、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管理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
(八)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任務,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擬訂工業、通信業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清潔生產。
(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市非公有制經濟協調聯繫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二)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國防信息動員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四)負責能源工業項目建成投產後的企業管理與服務;協調解決能源工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能源工業的行業管理;參與組織推進能源工業科技進步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及推廣套用。
(十五)負責聯繫甘肅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武威管理處以及中央、省屬在武工業和信息化企事業單位;負責指導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檔案、機要保密、建議提案辦理和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禁毒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制度建設及財務管理;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使用;負責部門財務管理,制定部門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指導監督系統內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的政府採購和審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研究,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創意產業發展;負責收集、匯總和分析研究有關扶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法規,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配套政策;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市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工業強市目標管理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規劃投資科(工業園區建設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外企業投資本市的項目對接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產業升級;指導行業企業調整、重組和管理創新;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計畫,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和利用外資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結構調整,並擬訂和修訂相應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各類工業園區和工業集聚區建設和管理工作;制定工業園區和工業集聚區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各類工業園區和工業集聚區建設進行檢查指導和協調服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工業園區和工業集聚區建設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園區和工業集聚區生產建設情況的統計匯總工作。
(四)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產業預測預警,承擔工業和通信業產業損害調查和產業安全工作,參與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統計工作;負責聯繫中央、省屬在武企業;承擔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生產要素協調科
負責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原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和保障;擬訂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鐵路運輸計畫和緊急調運協調;負責鐵路運輸專用線和企業自備車的協調和管理;負責編制工業現代物流業態發展規劃,指導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和企業物流業態發展;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管;承擔全市農產品調運工作的組織協調;擬訂電力生產運行調控目標,指導協調電力調度工作,協調解決發電、供電和用電的相關問題;監測分析電力生產運行,統計發布相關信息;牽頭全市電力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供用電安全運行;組織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參與電力行業體制改革、規劃編制、工程項目審核、城鄉電網建設、電力市場培育和電熱價格調整等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武威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產業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綜合協調自然災害等所需生產資料、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
(六)能源工業科
參與擬定能源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年度指導性計畫;參與推進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工業項目建成投產後的企業管理與服務;參與對全市煤炭、電力、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的管理;參與組織推進能源工業科技進步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及推廣套用;參與能源工業對外合作和技術交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裝備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套用,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裝備產業項目的申報、審批、核准和備案;負責全市核產業、軍民結合推進和軍工科技質量與監管等相關工作。
(七)化工材料科
組織實施全市化工、原材料和新材料產業政策;擬訂全市化工、原材料和新材料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推進煤化工、生物化工、精細化工、醫藥化工、鹽化工以及鋼鐵、有色、黃金、稀土、建材、新材料等產業發展;協調化工、材料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實施農藥準入管理,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化工、原材料、新材料項目的申報、審批、核准和備案。
(八)食品工業科
組織實施全市食品等消費品產業政策;擬訂全市食品等消費品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食品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推進特色農產品加工及輕工、紡織、醫藥等產業發展;承擔全市鹽業行政管理,組織落實國家、省上有關食鹽和糖精等重要消費品的生產計畫;負責食品等消費品工業項目的申報、審批、核准和備案;負責市級藥品儲備管理。
(九)技術創新科
負責推進全市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管理企業技術中心;指導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產學研合作,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協調推進國家、省、市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的專項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十)循環經濟科
負責節能降耗監測和考核評價;擬訂全市工業和通信業循環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提出循環經濟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推進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節能評估、審查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推進全市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通信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推進清潔生產;擬訂主要工業產品耗能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企業遷建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技改項目的申報、審批、核准和備案;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認證;負責推廣套用節能環保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
(十一)中小企業科
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使用;負責監測分析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動態;指導和組織企業開展招商引資,進行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發展外向型經濟;對口聯繫民主黨派和工商聯。
(十二)服務體系建設科
擬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及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工業企業融資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融資性業務監督管理制度,會同金融機構解決融資性業務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金融機構建立企業融資體系,引導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工業企業;負責中小企業融資試點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產權交易、股權融資,推動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和上市;擬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批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建立完善風險補償和防範機制;會同財政部門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項目審核和相關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徵集及評價體系,指導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和中小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設。
(十三)信息化科
指導協調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信息化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項目的申報、審批、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重大項目;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軟體服務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資質管理;推進信息技術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全市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網站建設;聯繫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企業和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武威管理處。
(十四)監察室
負責檢查、監督委機關及委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的決定、決議情況;研究制定紀檢監察工作制度、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負責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負責辦理民眾舉報、上級批轉的案件;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幹部職工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機關及委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出國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委管理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市工程、經濟、工藝美術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和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宣傳、信訪、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協調工會、共青團、婦女、統戰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企事業單位管理、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職工培訓,統籌協調行業職業技術交流與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
其他事項
(一)保留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原定機構規格(科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不變。
(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工業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2、工業結構調整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提出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需報國家、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或跨多部門的工業發展政策、綜合性產業政策,提出並組織協調跨地區、跨部門以及需要國家、省上綜合平衡的重大生產力布局和重大產業基地;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通過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等推動結構調整。
3、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分工:工業、通信業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除工業、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4、能源工業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年度指導性計畫的擬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能源產業建設項目的的申報、審批、核准、備案和項目建設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能源工業項目建成投產後的企業管理與服務。
5、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行業管理、與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協調職責,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石油、天然氣管道運輸的綜合安全生產監管、事故處理職責,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