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鹹陽市文明單位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文明單位、文明村、文明機關、文明社區、文明鄉鎮的申報、驗收、升級、命名、管理等工作。
2、加強職業道德和社會道德教育,負責對各“視窗”、“行業”創佳選優評差活動進行指導、檢查、評比。
3、負責實施十大孝子、十大賢媳、十佳公婆、十佳星級文明戶的評選、表彰工作。
4加強中小學生的愛國主義教育,不斷提高青少年的思想覺悟和道德覺悟。
5、負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6、負責全縣精神文明創建考核工作。
7、負責組織全縣各類精神文明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推薦、考核、評選、審定工作。
8、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