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凱[杭州萬向公園情侶命案兇手之一]

武凱[杭州萬向公園情侶命案兇手之一]

武凱,男,1974年7月生,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人。杭州2000年11.4重大殺人案(杭州萬向公園情侶命案)兇手之一,2010年11月3日凌晨2時許,武凱走出家門,束手就擒。2011年04月21日上午9:50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犯搶劫罪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被判處死刑後,被告人王廣斌、武凱不服提出抗訴。二審判決法院認為,二被告人作案手段殘忍,犯罪情節和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王廣斌還繫纍犯,對二被告均應予嚴懲。 2012-02-22日,武凱執行死刑。 武凱被抓前經營著一家網站,還參加過CCTV-5的《武林大會》的蔡李佛拳的比賽,算是個“武林高手”。

媒體報導

浙江日報杭州11月4日訊 2010年11月4日晚7時45分,11名杭州刑警押著萬向公園特大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王廣斌、武凱,搭乘山東航空公司SC4987航班回杭。荷槍實彈的民警押解王、武二人,走出特殊安檢通道。

兩人戴著黑色頭罩,一前一後從通道內走出來。記者站在10米外,能清晰聽到腳銬重重划過地面的聲音。身材高大的是王廣斌,略微矮小的是武凱。民警說,走下飛機舷梯的瞬間,也許是心理壓力過大,武凱一個趔趄,差點摔倒。

2000年11月4日晚9時,杭州鬧市區的萬向公園內,搶劫者連殺兩人,案情震驚杭城。受害者是一對未來得及走進婚姻殿堂、年僅19歲的年輕情侶。

當時,萬向公園剛建不久,因為沒有目擊者,警方一直未能發現兇手的特徵。案件發生時,正值首屆杭州西湖博覽會期間,警方做了大量偵查工作,然而兇手如石沉大海。

這10年來,特偵組一直未撤,一有線索,民警哪怕已入睡,接到命令就立即出發,連洗漱用品都來不及帶。杭州警方尋訪了5600名計程車司機,發出幾十萬份協查通告,追兇足跡踏遍全國20多個省份。

濟南連擒兩兇手

今天正是受害者10周年忌日。剛下飛機的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長趙志軍,講述了這起大案的偵破過程。

2009年9月,嫌犯王廣斌在一家海鮮店與人衝突時將對方打傷。山東濟南市天橋公安分局濼口派出所處理此事時,採集了他的血樣,為一年後這起重大殺人案的破獲埋下了伏筆。

2010年11月1日,濟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做痕跡比對時發現,家住濟南槐蔭區的王廣斌,與杭州“11·4”殺人案有重大關聯。經對血樣重新檢驗、反覆比對,確認王廣斌就是犯罪嫌疑人。

2日上午,濟南警方迅速開展抓捕。當晚6時10分,在王廣斌經營的燒烤攤上將其抓獲。當晚12時,民警又確定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武凱住在濼口某小區,住處頂層樓道被其安裝鐵門隔離。武凱體格強壯,曾參加過全國散打比賽。

此時,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俞如平帶著10名幹警連夜趕到濟南。兩地警方仔細研究抓捕方案後,安排王廣斌與武凱電話聯繫,準備以借錢的名義將其約出,伺機抓捕。但武凱以時間太晚拒絕外出。隨後,警方又安排當地派出所民警對其進行勸說。

終於,在3日凌晨2時許,武凱走出家門,束手就擒。

現場血跡留線索

當年,王廣斌、武凱在杭州遊玩,因手頭緊張,於當晚攜帶匕首,在杭州萬向公園內尋找搶劫目標。晚9時許,發現一對談戀愛的青年男女後,殘忍地將兩人脖頸割斷,並捅刺胸腹等部位20餘刀,搶走手機、現金、銀行卡等財物。

在打鬥中,王廣斌、武凱被割傷手臂,在現場留下血跡,將作案用的匕首丟棄在附近河溝內,搭乘計程車潛逃。這些,成了破案的線索。

今晚9時許,記者在武林派出所見到王廣斌。“為了逃命,我和武凱3年沒聯繫。我們以為再也不會被抓了,沒想到……”他嘆了一口氣說,“這10年來真是惶惶不可終日。”

抗訴過程

2010年6月27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廣斌、武凱搶劫(抗訴)一案。被害人左力、金晶的親屬、媒體記者等40餘人旁聽了庭審。

原判認定,2000年11月4日,從山東濟南來到杭州的被告人王廣斌和武凱,因所帶錢款即將花盡而預謀實施搶劫。當晚,王廣斌、武凱攜帶刀具來到杭州市下城區武林門附近的萬向公園內,在一僻靜處守候,伺機劫財。21時許,18歲的男被害人左力和19歲的女被害人金晶步行路過此地,王廣斌、武凱持刀上前實施搶劫。遭到被害人反抗後,王廣斌、武凱持刀將兩名被害人殺害。在劫得一部摩托羅拉手機和現金等財物後,兩人逃離現場。

2010年11月2日、3日,被告人王廣斌、武凱在山東省濟南市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庭審中,被告人王廣斌提出,他事先沒有殺人的主觀惡意,歸案後認罪、悔罪態度好,並且積極提供被告人武凱的相關信息,有協助抓獲武凱的主觀意願,願意對被害人親屬賠償損失並道歉,據此認為有從輕處罰情節,請求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被告人武凱提出,他沒有搶劫之意,當時他看到王廣斌上前對被害人進行肢體接觸,出於朋友義氣去摔倒被害人金晶。當他看到王廣斌持刀傷害左力時他還加以阻止。看到王廣斌對被害人金晶割喉後,他在精神狀態極度混亂之下對金晶實施的後續捅刺頸部,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原判認定為搶劫罪不當。他歸案後認罪態度好,犯罪行為雖然客觀危害很重,但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小,要求二審改判死緩刑。

出庭檢察員提出,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王廣斌、武凱對事實部分所提異議均不能成立;原判定罪正確,量刑適當,建議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本案將擇日宣判。

武凱 武凱

浙江線上08月12日訊  昨天,記者從杭州“萬向公園兇案”被害人家屬那了解到,省高院已經通知他們,萬向公園兇殺案二審已作判決,維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廣斌、武凱死刑),並駁回了原告人金統曉、謝芙蓉對民事賠償的抗訴。

2011年4月18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決,判處王廣斌、武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民事賠償部分,判兩人分別向左力、金晶家屬各賠20萬。

但是,事後,王廣斌和武凱向省高院提起抗訴,金晶父母也向高院提起了抗訴要求增加賠償額。

二審結束一個月後,被害人家屬收到判決結果。昨天,記者也從法院得到證實,二審判決書上法院認為,二被告人作案手段殘忍,犯罪情節和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王廣斌還繫纍犯,對二被告均應予嚴懲。王廣斌、武凱及其二審辯護人要求從輕改判的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

對於原審所作民事賠償判決,省高院認為於法有據,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金統曉,謝芙蓉要求增加賠償額的請求不予支持。

根據法律規定,王廣斌、武凱的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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