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偉

今年國務院批准每年的1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首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是“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3日,記者觀察發現,許多市民無視交通信號燈,經常闖紅燈,不留意四周的車輛。
3日,在市中區龍頭路與振興路交界處,記者觀察發現,短短一分鐘的時間裡,就有10多個人闖紅燈。記者看到,一位騎電動車的女士,自南向北行駛,當紅燈亮起的時候,她加快速度越過了停止線,想趁著兩側車輛不多的時候闖過去,而此時一輛公車自東向西駛來,該女士趕緊停下了,雖然女士沒有受傷,但還是讓路過的市民驚了一身冷汗。
“我沒有什麼耐心等紅燈,特別是冬天,超過40秒我就著急,所以想趁著車輛不多的空檔闖過去了。”一位闖紅燈的市民告訴記者,有時候在車流量較大的路口也會等紅燈,但當看到別人直接闖過去時,他也就跟著闖過去,也沒有發生什麼不測。
記者注意到,約有20%的非機動車在紅燈亮起的時候,依然向前行。
據介紹,截止到目前,全國因闖紅燈肇事導致或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有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駕駛機動車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駕駛非機動車肇事造成55人死亡。
據了解,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中的弱勢群體,闖紅燈更易遭遇車禍,而且,機動車在有信號燈的路口“搶秒”危險性很大,如紅燈還有一兩秒變換,駕駛人就啟動車輛,或看到綠燈只剩下兩三秒就加油衝過,甚至有的車輛還尚未通過交口時信號燈就變了,司機乾脆不踩剎車就直接闖過去,這樣往往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因素。
據棗莊市市中區交警大隊副隊長步偉介紹說,交通事故的起因大多都與交通違法有關,對於機動車而言,不按交通信號燈行駛、超速、逆行等,都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對於行人來說,翻欄桿、闖紅燈是誘發事故的主因。
步偉告訴記者,要想從根源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最主要的就是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現在,有的市民交通意識不強,經常闖紅燈,而且交通違法人數中,最多的就是是行人闖紅燈。“為提高市民安全意識,我們在交通安全日,針對客運車輛是否超員,貨運車輛是否超載,機動車超速等三超違法行為進行了整治,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步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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