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合農民在縣外縣級醫院住院報銷設起付線300元,縣外縣級以上醫院住院報銷設起付線500元。
二、調增大病補償封頂線
第一次補償封頂線由8000元調增為12000元,第二次補償封頂線由7000元調增為8000元,全年總計最高補償20000元。
三、提高獨生子女和兩女戶子女的住院報銷比例
提高獨生子女和兩女戶子女的住院報銷比例5個百分點,憑相關手續報銷。
四、精神病人住院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疇,定點在公益性精神病院,按30%的比例報銷。
五、對由縣殘聯組織到上級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白內障手術的參合農民,其手術費用實行用定額補助制度,補助標準為240元/人,憑縣殘聯出具的相關證明報銷。
本修改意見自二00八年元月十日起實施,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