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歐洲冠軍俱樂部杯聯賽
英文名:WEFA Champions League
參 賽 球隊
分 組 賽 階 段 有 32 個 名 額 , 其 中 16 個直 接 分 配 給 衛 冕 球 隊以 及 15 支 來 自 歐 洲 最 高 排 名 的 聯 賽 冠 軍及 亞軍 。 歐 洲 足 協 根 據 多 年 歐 洲 賽 事 的 往 績 作 統 計 數 據 , 為 歐 洲 各 國 聯 賽 定 立 排 名 。
賽 制
比 賽 共 分 六 個 回 合 , 包 括 三 圈 外 圍 賽 、 分 組 賽 、 十 六 強 、 半 準 決 賽 、 準 決 賽 及 決 賽 。
三 圈 外 圍 賽 、 十 六 強 、 半 準 決 賽 及 準 決 賽 都 是 以 兩 回 合 淘 汰 賽 形 式 , 采 取 「 主 客 制 」決 勝 負 ; 若 主 客 兩 回 合 總 計 入 球 數 相 同 , 則 計 算 作 客 入 球 優 惠 , 若 仍 未 能 分 出 勝 負 , 則 須 加時 再 決 勝 負 , 今 屆 歐 冠 杯 並 不 設 黃 金 入 球 或 銀 球 制 , 兩 隊 必 須 完 成 加 時 上 、 下 半 場 各 15 分 鍾 的 賽 事 , 加 時 入 球 較 多 的 一 隊 勝 出 , 若 加 時 入 球 總 數 相 同 則 計算 作 客 入 球 優 惠 , 倘 若 加 時 賽 互 交 白 卷 則 以 互 射 十 二 碼 分 勝 負 。
從 外 圍 賽 晉 級 加 上 九 大 聯 賽 的 種 子 共 32 支 球 隊 將 晉 身 分組 賽 , 分 組 賽 分 成 8 組 , 每 組 4 隊 ,對 賽 6 場 後 計 算 績 分 , 小 組 積 分 前 兩 位 的 球 隊 晉 身 十 六 強 , ( 若出 現 同 分 , 則 順 序 以 對 賽 成 績 、 對 賽 得 失 球 差 、 對 賽 作 客 得 球 、 小 組 得 失 球 差 及 小 組 得 球 等決 定 出 線 席 位 ) , 而 小 組 積 分 第 三 的 球 隊 則 可 以 參 加 歐 協 杯 第 五 圈 賽 事 。
十 六 強 賽 事 將 有 條 件 地 抽 簽 分 成 8 組 以 主 客 淘 汰 制 形 式 進行 , 同 屬 一 國 的 球 隊 不 會 對 壘 , 而 各 小 組 成 績 首 名 球 隊 亦 不 會 對 壘 。 之 後 半 準 決 賽 及 準 決 賽的 抽 簽 均 不 受 上 述 條 件 限 制 , 直 至 決 出 進 入 決 賽 的 兩 支 球 隊 。
決 賽 :
決 賽 地 點 定 於 中 立 的 球 場 舉 行 , 以 確 保 兩 隊 均 無 主 場 優 勢 , 以 一 場 比 賽 決 勝 負 。 若 90 分 鍾 內 打 成 平 手 , 則 須 加 時 再 決 勝 負 , 今 屆 歐 冠 杯 並 不 設 黃 金 入 球或 銀 球 制 , 兩 隊 必 須 完 成 加 時 上 、 下 半 場 各 15 分 鍾 的 賽 事 , 加 時入 球 較 多 的 一 隊 勝 出 , 若 加 時 後 打 成 平 手 則 以 互 射 十 二 碼 分 勝 負 。